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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侯宜傑寫的 百年家族:袁世凱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段祺瑞(6) | 中華民國志R.O.C. HISTORY - Wix.com也說明:任次:北洋政府臨時執政(行使大總統權). ◎ 政黨:無. ◎ 軍系:北洋皖系(1916 - 1920). ◎ 任期:1924年(民國十三年)11月24日-1926年(民國十五年)4月20日.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能君所指導 劉育承的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解僱事由之研究──以「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標準為中心 (2021),提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解僱、不能勝任工作、最後手段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民族學系 張中復所指導 劉耘豪的 從帝制到共和:滿洲的國族認同與滿洲國復國運動 (2021),提出因為有 滿洲、國族認同、滿洲國、滿洲復國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袁世凱 - 民初思韻則補充:1月26日,革命黨人彭家珍身綁炸彈與清激進派首領良弼同歸于盡。北京城人心惶惶,眾多王公逃亡。段祺瑞率清將領50人通電清廷,勸清帝退位。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百年家族:袁世凱

為了解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的問題,作者侯宜傑 這樣論述:

近代中國一場風雲詭譎的政治與社會變遷史──袁世凱一生爭議很多,他先後背叛了維新黨人、滿清朝廷與民國政府。他站在歷史的機會點上,手握重權,原可以做一個開國立勳的英雄,可惜為己謀甚,而未為國謀。儘管史家對袁世凱的評價不高,興致不大,但不能否認在清末民初的這一段歷史場景中,他都是站在舞臺的中心,我們不得不去注意他。其實袁氏在山東與直隸的清廷大臣任內,都是非常開明的官僚,屢有建樹。晚清立憲運動中,他亦扮演推手的角色。中國近代史學家張玉法院士認為,他最大的可議之處,是對新時代缺乏遠見,未能對新建的中華民國立下開國的宏規。一般寫袁世凱傳記多偏重他的事蹟,較少在家族著墨,本書藉著袁氏家族上下百年歷史,展

現了近代中國一場風雲詭譎的政治與社會變遷史。百年來,袁氏家族榮辱興衰的演進,正好呈現了一個社會的縮影。袁氏子孫在袁世凱之後,從此葉落枝離,在時代的變遷中,各自選擇了自己的命運。本書簡要的將人、家、國三者融為一體,反映不同時代裡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倫理道德、社會等不同的風貌。

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廣州中山紀念堂是廣州市的標誌性建築之一,位於廣州市中心的越秀區內,廣州地鐵二號線的紀念堂站就是以此命名。紀念堂是為紀念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而籌資興建。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後,廣東各界人士動議「籌集五十萬元,建築一規模宏大之孫中山紀念堂及圖書館,以紀念元勛」。具體的募捐活動從1925年3月下旬開始。4月12日,中國國民黨和廣州各界人士舉行追悼大會,以當時代行大元帥職權的胡漢民為首的「哀典籌備會」負責牽頭,決定建築中山紀念堂和中山圖書館,並於13日在《致海外同志書》中系統提出,說明其主旨是「以偉大之建築,作永久之紀念」。籌備會最初提議將紀念堂的地址選在西瓜園的舊商團總所,即現今越秀區人民中路上的同樂路口南側,原廣州市電話局的地址。後將紀念堂籌建地址改為「舊總統府」,是指1921年孫中山任職中華民國政府非常大總統時的廣州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清朝時是督練公所,民國初期軍閥龍濟光據為督軍衙署。1922年被陳炯明部炸毀。後由於為使堂、碑(即中山紀念碑)同軸,最終確定在附近的越井崗觀音閣遺址上建造,從而形成廣州城區舊中軸線上「南堂北碑」的風景特色。紀念堂由著名建築師呂彥直(1894-1929)和結構師李鏗、馮寶齡設計,於1929年動工,1931年落成。現紀念堂已成為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與南京中山陵齊名。中山紀念堂屬於八角形宮殿式建築。紀念堂大廳及庭園用地面積為62000平方米,主體建築面積6600平方米,高52米,舞臺口寬15米,深20米。設計師運用建築力學結構原理,將四根大柱置於四周牆壁中,用以支撐四個跨度各30米左右的鋼桁架,使之整體仿佛一把張開的雨傘,組成一個巨大拱形屋頂。拱形屋頂托起八個主桁架,組成一個八角亭。堂內有一個近似圓形的大會堂,直徑71米,分上下兩層,共有座位4700多個。1956年,重鑄高5米的孫中山先生銅像屹立在紀念堂前。1963年對紀念堂進行了大規模翻修,屋頂全部採用藍色琉璃瓦。在6萬多平方米的公園四周增建了鐵柵欄,在園內栽種了很多樹木、花卉。現在,紀念堂已成為廣州市重要集會和文藝演出的場所。第一位在中國大陸舉行公開個人演唱會的香港歌手羅文亦以中山紀念堂作為演出場地。紀念堂裏近北門處一棵大約三百年的古木棉,被稱為木棉王。另紀念堂內的古樹眾多,其中還有兩棵白蘭王,每逢花期,整個紀念堂都可以聞到香味。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解僱事由之研究──以「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標準為中心

為了解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的問題,作者劉育承 這樣論述: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是法定解僱事由之一。「不能勝任工作」為不明確之法律概念,學說與實務對於本款事由之解釋適用迭有爭議。因為缺乏深入探討該款解僱事由之立法歷史、解釋論之發展,以及法院個案適用的文獻,而需要進行完整深入的研究。本文採取文獻分析法,以研究相關問題。除了透過相關歷史資料,獲悉本款事由的立法歷史,也藉由分析學術文獻與實務裁判,打破過往的主觀說與客觀說之爭議,提出將「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概念作為上位判斷標準,並全面質化分析我國法院裁判的判斷標準。最後,為了提升本款事由操作適用的可預測性,本文提出「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及「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判斷

」的二階判斷模式。於第一個階段,先藉由「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之上位標準,建構得勝任工作之抽象能力標準後,再將勞工實際之能力與該標準,透過「契約等價性之破壞」或「經濟目的之不達」二種次判斷模式,並斟酌可能影響期待可能性(即是否無法期待雇主不終止勞動契約)之情事,調整判斷標準之寬嚴後,判斷勞工是否不能勝任。於第二個階段,則依據改善可能性與迴避解僱之期待可能性,具體判斷雇主是否應該採取特定之迴避解僱手段,以判斷解僱是否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從帝制到共和:滿洲的國族認同與滿洲國復國運動

為了解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的問題,作者劉耘豪 這樣論述:

隨著近代國家與民族思潮的傳入,「中國」一詞開始發展成現代國家的意涵,革命黨人也創造出「中華民族」一詞來凝聚漢民族,以此作為推翻滿洲政權的第一步。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對國家、民族的認同也跟著因運而生。除了漢人在發展自身的國族認同外,滿洲是否有發展出屬於自身的國族認同?這大致能分為兩個問題來討論,一個是民族的認同,滿洲的民族認同究竟是偏向中華民族,還是滿洲民族。國家認同上,是忠於清帝國,還是轉向中華民國的懷抱。這兩個認同的發展,或多或少都影響到了1930年代,以溥儀為中心的滿洲國之建立。近年來中國共產黨對於少數民族政策的緊縮,導致中共治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西藏、新疆、內蒙古,開始在境內與海外,推

動獨立自覺運動,以求能與中共當局相對抗。除了前述的民族自治區外,還有一個地區正以有別於前述地區,以某單一民族獨立自決為號召的方式,而是以恢復過往政權的訴求在行動,那就是主張恢復1930年代的滿洲國,也就是「滿洲國復國運動」。該運動的發展與當初滿洲的創建,在清末民初的認同發展,以及滿洲國時代的國族建構,都有著極大的關聯性,因此要想了解當代的滿洲復國運動,滿洲的國族認同與滿洲國的國族建構都是必須探討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