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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黃富源、周文勇所指導 陳春成的 住宅竊盜與其銷贓管道之研究 (2003),提出跳蚤本舖收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住宅竊盜、贓物、銷贓、易銷贓場所、網路銷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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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竊盜與其銷贓管道之研究

為了解決跳蚤本舖收購的問題,作者陳春成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住宅竊的犯罪歷程與其銷贓管道的分析,因此,研究者除蒐集相關研究文獻進行分析之外,並嘗試以質化研究深入台中監獄與八位住宅竊盜犯實施個案訪談,了解其竊盜犯罪的歷程及其後續銷贓管道的情形。同時為對住宅竊盜銷贓管道能有多角度的認識,期能全面性的了解銷贓市場文化,研究者亦與台北縣板橋市之六處易銷贓場所實施訪談,並進一步訪談刑事肅竊人員及分析近三年國內警察機關偵破較具代表性之各類新興銷贓手法,作一完整的討論分析,期能對遏止住宅竊盜與其銷贓情形的發生,提出有效的建議。 本研究經過四個多月的研究分析,所得摘要結論如下:研究發現:一、就住宅竊盜犯特性而言(一)獨棟的豪華別墅或位在郊區的透

天厝及無設保全警衛人員管理的「公寓」,是住宅竊盜犯最愛下手的對象。(二)在每次選擇偷竊的目標之前,竊賊會先勘查二、三天,以了解住戶的生活作息、週遭環境、住戶的穿著、打扮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作為選定行竊標的物的參考依據。(三)新社區大樓一般都設有警衛人員及監視器,基於風險考量,比較不會成為偷竊的目標。(四)在整排的透天厝中,一般都會選擇邊間行竊,因為邊間行動方便,成功的機會比較高,即使被發現,其逃離現場亦較容易。(五)住宅竊盜犯者在決意行竊的過程相當理性,是以獲取最大利益並避免逮捕為終極目標,此與「日常活動理論」認為犯罪發生應具備三要素的論點不謀而合。二、就住宅竊盜犯之犯罪歷程而言(一)第一次偷

竊在時間以凌晨時段的最多;偷竊的地點,以透天厝最受青睞;偷竊使用的工具,較無計畫且草率;偷竊人員的組合,以二至五人的團體組合方式居多,顯示大部分第一次偷竊者,幾乎都是在團體的氣氛及鼓舞下所犯下。(二)再、累犯竊盜行為的動機,以追求金錢為主要目的,偷竊的時間以凌晨時段(1-6時)作案的比例最高,約佔63%,此結果跟警政署統計資料相似,然與汽車竊盜不定時發生有很大的差異,值得我們密切注意。(三)再、累犯竊盜的犯罪手法不擇手段,例如破壞門窗、由樓梯間的氣窗爬入、由頂樓小門進入、假借推銷物品或借電話進入、以按門鈴試探及瓦斯噴槍的破窗法等,讓人防不勝防。(四)現金是住宅竊盜的最愛,而金飾、珠寶及名牌手錶

等,至今仍是小偷鎖定的目標。至於新型手機與古董、字畫,儼然已成為竊賊的新寵。(五)住宅竊盜犯對於銷贓時間選擇,都採迅速處理為原則,避免「夜長夢多」、「節外生枝」。在銷贓地點考量,因贓物的類別而定,或找作案地區、或縣市認識且固定的銀樓、或當舖處理、或異地銷贓即「甲地偷乙地銷」。 (六)住宅竊盜犯的銷贓方法,最常用的就是,以偽照身分證件進行典當或變賣者最多;另外直接將竊來的物品與毒友或毒販交換毒品使用者,亦佔多數。(七)在銷贓利潤所得方面,金飾幾乎等同市價;若古董物品經鑑定為真品時,其利潤可高達數倍。而一般電器、手機或其他物品,利潤大約二至四成不等。三、就易銷贓場所銷贓現況而言(一)目前當舖

業者收當贓物以金飾、名錶及筆記型電腦等較為熱門;傳統收當家電用品和古董器物,已較少見。銀樓珠寶業者,以金飾、珠寶、項鍊最多。中古手機業者,以款式新功能多的手機最強手。(二)當鋪業的典當程序最嚴格,銷贓情形較少;而銀樓珠寶業的交易程序最簡便,已成為竊賊銷贓的主要場所之一。(三)一般物品,銷贓者約有市價五成以上的利潤,收贓者約有一至二成的利潤。金飾部分,銷贓者約有市價的八成以上的利潤,收贓者僅不到二成的利潤。手機部份,銷贓者與收贓者各有市價三成的利潤。(四)一般易銷贓場所若發現有銷贓行,傾向不報案或假裝不知道,避免惹禍上身或影響生意。(五)新興銷贓管道有走向「電腦化」、「集團化」及「國際化」的銷贓

模式,如「利用電腦網路銷贓」、「利用跳蚤市場銷贓」、「運送海外銷贓」、「與業者勾結」及「以合法掩飾非法」等,在此惡性循環之下,很難有效的遏止類似情形之發生,此過程驗證了Felson對於贓物市場研究所提之「竊盜事件的轉輪過程」概念。 。建議:一、在防範住宅竊盜方面(一)相關單位的立法配合,才是防竊正本清源的做法。因為唯有透過法律的約制,才能有效杜絕犯罪的源頭。比如說,在美國有規定,若是大門鑰匙丟了,想找鎖匠開鎖或配鎖時,必須由屋主親至警局備案取得證明後,鎖匠才可以也才敢從事配鎖或開鎖的工作,否則他必須冒著觸犯法律或吃上官司的風險。而國內相關單位對此並無類似的法律規定,因此才

會發生大膽的竊賊冒充屋主花錢請來鎖匠開門,而鎖匠只要有錢賺,從來也不會加以深入了解就隨意陪同開鎖,讓歹徒輕易偷竊成功的事件發生。(二)研究發現,住處偏僻、家人經常長期在外、住家附近經常失竊之透天厝或公寓,應購買適當且品質優良的防竊設備,減少被竊的機會。(三)運用智慧與創意,改變自己的作息,加強與鄰居彼此守望相助的功能,避免造成空門的現象。(四)外出或睡前,確實檢查門窗並上鎖,尤其是大門,應改裝三段式的鎖匙,因為那是竊賊最感頭痛且較不容易開啟的項目;如果是透天厝或獨棟別墅更,應注意樓梯間氣窗和頂樓小門,因為那是竊賊最常入侵的缺口。(五)透天厝或獨棟公寓應加裝鐵窗,尤其是郊區偏遠處的住宅,更不可輕

忽。選擇鐵窗材質要粗厚,裝設時要由內而外,並且不要留有空隙,勿讓竊賊有下手的機會。(六)研究發現,電話常是竊賊打探的工具,故儘量少讓外人知道,接獲不明電話時,也不可透露家裡情形,以免竊賊所乘。二、在杜絕銷贓管道方面(一)各縣市警察局將失物之相關資料及照片連線上網公告,不但可以長久保存,且查詢容易。(二)各縣市警察局應立法將銀樓珠寶業買賣程序,比照當舖業者作業規定,並加強查核,方能有效抑制銷贓行為。研究發現,當鋪業法因為交易程序規定嚴謹,所以銷贓情形遠比銀樓交易場所少很多,而銀樓珠寶業者卻很容易成為竊賊銷贓的對象,所以相關法律的明確規範,是減少犯罪機會降低犯罪發生的最根本辦法,否則警察總是處於被

動的偵辦案件角色,永遠也無法追上案件的發生率,而總是成為箭靶攻擊的對象。(三)銀樓業以合法掩飾非法,專門與收購舊金飾的個體戶(俗稱跑大路)合作,金飾送至金飾加工廠,重新溶化製造販售,完全沒有跡象可查,否則影響被害者權益甚大。三、在警察作為方面(一)防竊方面1.在參考國內外研究發現,台北市所實施的「治安風水師」的政策,在於提升民眾自衛防護能力及減少被竊機會上,成效相當良好,因此,各縣市警察局可比照台北市的做法,成立「防竊顧問」,協助民眾做好防竊措施,相信對於降低竊盜案件發生率,一定有很大的助益。2.對於偏遠或郊區的住宅,轄區警察應加強巡邏,提升見警率,有效達到嚇阻的功用。並加強凌晨時段的防竊勤務

。3.對於轄區內的毒窟、毒梟應予搗毀,斷絕毒品供應的來源,同時配合戒治所協助毒犯戒毒,徹底消彌竊盜根源。4.落實轄內慣竊或重大竊盜案件出獄人等治安人口之查察,以防止再犯。5.對於住宅竊盜、重大竊盜案件,秉持「緝犯追贓」之原則,全面查緝,俾有效遏止竊盜犯罪持續發生。(二)查贓方面1.各縣(市)警察局應督促所屬刑事警察(大)隊成立「查贓專責小組」,負責整理全部失物資料,並與轄內易銷贓場所密切聯繫,派員共同偵辦。2.各縣市警局應比照台北縣警察局所研議擬訂手機業及銀樓珠寶業自治管理條例,定期落實查察,對於嚇阻銷贓行為,一定有很大的成效。3各縣市警察局對於轄區內之跳蚤市場,應規劃為治安的重點,全力掃蕩所

有不法行為,淨化社會治安。4.加強利用網路科技取締「網路銷贓」行為的能力。5.刑事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應加強密切配合財政部關稅總局,對於出口貨櫃的檢查,並將情資透過國際刑警組織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等管道,通報相關國家或大陸方面,配合查緝,遏止銷贓管道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