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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瞰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柯慶明寫的 中國文學的美感(增訂新版) 和原島廣至,牛奶杰的 日本紙上行旅:私藏東京.橫濱古今紀行、鐵道旅人走進北海道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鳥瞰定義也說明:鳥瞰 [niǎo kàn] 2 個意思, 未分類: 從高處俯視低處。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聯經出版公司 和出色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蔡華凱所指導 吳麗媛的 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 (2021),提出鳥瞰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營業秘密、國際裁判管轄、準據法、布魯塞爾公約、ALI、CLIP、法理說、國際裁判管轄之定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古承宗所指導 洪杰的 銀行法違法吸金罪之研究─兼論刑法作為規制金融犯罪之手段 (2021),提出因為有 銀行法、違法吸金、個人財產法益、金融秩序法益、加重條款的重點而找出了 鳥瞰意思的解答。

最後網站鳥瞰是什麼意思- 漢語詞典 - KM查询則補充:百科釋義. 鳥瞰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niǎo kàn,意思是從高處往下看,近義詞為俯瞰、俯視,反義詞是仰望、仰視。語出韓北屏《非洲夜會·撒哈拉的落日》:“從飛機上鳥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鳥瞰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國文學的美感(增訂新版)

為了解決鳥瞰意思的問題,作者柯慶明 這樣論述:

  柯慶明教授專治文學與美學,研究卓然成家,享譽國際漢學界,《中國文學的美感》乃集其學說之大成的重要著作。在本書中,柯慶明的論述橫跨抒情與敘事傳統,由《詩經》、《楚辭》,而漢唐宋詩;由漢代《史記》,而唐宋古文、明清戲曲,一方面鳥瞰中國文學史的整體發展,另一方面亦著重對經典作品的精緻解讀。《中國文學的美感》致力於闡述文人回應世間現實的有情姿態,而流動在字裡行間的,毋寧也是柯慶明對於文學如何從經驗中淬鍊美感的理念。《中國文學的美感》不僅是中國文學與美學研究的一道里程碑,柯慶明在此書中開展的思辨議題,擘劃的恢弘視野,更有待人文學界持續的回應與耕耘。   好評推薦     「當我

閱讀《中國文學的美感》,我聽到柯慶明在說話。有如柏拉圖,柯慶明做到了人在書寫中最好之所能──讀其書如聆其人。閱讀這本書,那些認識柯慶明的人,會喜歡再聽到他的說話;而那些不認識他的人,也將獲得書會對其『說話』的體驗。」──宇文所安(Stephen Owen,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哲學會會士)     「對於能悠閒地一邊翱翔,一邊俯瞰『東與西』的柯慶明而言,『古與今』之間的高牆,也好像不存在似地橫跨了過去;對柯慶明而言,『古』與『今』並不是二元對立,而是接連無間斷的二者,『由古至今』這件事似乎是必然發生的,也是理所當然的。」──川合康三(國際知名漢學家,日本京都大學名譽教授)

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

為了解決鳥瞰意思的問題,作者吳麗媛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商業競爭在全球化下催化,如此激烈之競爭下,營業秘密乃各企業多年嘔心瀝血產出的結晶,更是作為商場常勝軍之關鍵。營業秘密小則影響企業之興衰,大至涉及一國之經濟繁榮,再加之全球化下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屢見不鮮,不可不慎。故本文以國際私法上營業秘密侵害可能產生之法律問題為核心,先分析實體法上營業秘密之特性及與民法等其他法領域之交錯問題後,再分析當發生之人、事、地、物有一含有涉外因素時,其國際裁判管轄與準據法應如何決定。 首應對營業秘密之性質為定性,亦即探討營業秘密為權利或利益之性質爭議是否影響如何認定國際裁判管轄權及準據法?本文認為為更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架構,對

於營業秘密之性質爭議應認定為權利,惟營業秘密之性質爭議不影響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認定及準據法。 關於涉外營業秘密之國際裁判管轄之認定,本文採法理說下,並參考受國際矚目的2008年美國ALI原則及2011年歐洲CLIP原則之相關規範,涉外營業秘密不論為侵害事件或確認權利存否事件,皆為非專屬管轄,而其中尤其容易涉及侵權行為地及契約債務履行地管轄之認定。進而本文分析得出,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實施地主要有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及洩漏營業秘密之地有管轄權。另外,常見的營業秘密契約爭議係違反保密契約,依據特徵性履行理論,性質為單務契約之保密契約中唯一負有給付義務(保密義務)之人的給付,即為特徵給付,而負擔保

密義務之員工之慣常居住地即推定為關係最密切之地,具有國際裁判管轄權。 關於準據法之認定,就涉外侵害營業秘密事件應定性為侵權行為事件,而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所規範之關係最切地的法律,如被告於涉外營業秘密侵權事件中為營業秘密無效性之抗辯,則應定性係權利本身的問題而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2條採保護國法。 最後本文以梁孟松一案為範例,套用本文架構之國際私法上營業秘密侵害之處理流程,得出我國法院應如何處理之結論,並期許本文得以為實務提供一套針對營業秘密涉外案件之處理流程。

日本紙上行旅:私藏東京.橫濱古今紀行、鐵道旅人走進北海道

為了解決鳥瞰意思的問題,作者原島廣至,牛奶杰 這樣論述:

  《私藏東京.橫濱古今紀行:跟著老照片、古地圖,探索城市發展的軌跡》     完整蒐羅超過300張老照片、古地圖、名畫等珍貴史料,   讓你了解東京、橫濱一路走來的歷史軌跡!     ★老照片與現代照片的強烈對比   書中蒐集橫跨了明治、大正與昭和時代的老照片,與現代照片並排顯示,古今對照,讓你實際體會歲月流轉下物換星移的感受。     ★古地圖與現代地圖的相互對照   江戶時代的地圖長什麼樣?古時候與現在的地理環境又有何不同?不妨相互對照,看看現在的地點在以前是什麼樣的地方也是一大樂趣!     ★想在拍攝老照片的地點拍攝現代照片,沒問題!   地圖上特別註明了只要站在哪個地點、哪個角

度進行拍攝,就能拍出和書中相同視角的照片。讓你按圖索驥,體驗不一樣的散步樂趣!     ★每個地點都會穿插歷史典故或地理風情   在介紹該地點的同時,也會穿插各地相關的奇聞軼事,讓你深度了解迷人都市背後的繁華與沒落。     ★東京橋梁何其多!詳細介紹讓你一次滿足!   日本的道路起點日本橋、人稱隅田川第一美的清洲橋、現今已被填平的京橋、號稱東洋第一可掀式橋的勝鬨橋等等,針對每一座橋梁的歷史、構造進行解說,讓你成為東京的橋梁通!   專業推薦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董事長、前駐日大使  馮寄台   《薰風》季刊主編  姚銘偉     《鐵道旅人走進北海道:歷史‧文化‧鐵道‧北國,跟著牛奶杰,

讀懂北海道,玩遍北海道》     不一樣的旅遊書   最愛北海道,讓人一趣再去   跟著牛奶杰,感受有故事的北海道,   一覽美景之餘,讀懂這個城市     帶廣市是受刑人催生的城市?戀人們來函館尋找能相愛一輩子的秘密愛心。哈密瓜故鄉夕張市,原來是工礦起家。「美瑛+富良野」──每一口呼吸,都是美麗。為什麼阿寒湖吉祥物會被東大寺嚴正抗議且停止販售?     沒有跟團、不會開車,一樣鐵道自遊自在玩遍北海道!   先做功課再出發,北海道愈玩愈有意思:     ★選對網站與App,1分鐘排好行程?   ★北海道交通精打細算,札幌市內交通票價與轉乘攻略大公開   ★極北極東祕境站踏點大功略   ★7部經

典影集、電影的拍攝地點,原來搭火車就可以到!?   ★不一定要有十天半個月,牛奶杰教你兩萬元玩私房4天、5天北海道自助行程     你應該也要注意的事!   ──雪季駕車的危險性較高,建議還是乖乖搭火車旅行。   ──「鐵道旅行」和「湖泊遊覽」,常常是有些互斥性的。火口湖成因湖泊,一般離鐵道會有距離,需善用巴士。     北海道有什麼魔力,讓人一去再去?     知識──   先了解北海道 再前往北海道,從裡裡外外感受一個城市,玩起來更充實有味。     鐵道──   鐵道迷集合了!   來看看:最常被寫進鐵道推理小說的8字形路網 與 耐人尋味的不存在的車站     ‧最常被寫進鐵道推理小說的

8字形路網,殺人事件舞台與兇手的詭計   ‧不只一個不存在的車站,大家來找找看   ‧想「踏破全線」可別錯過JR根室站   ‧有野生動物相伴的月台   ‧石北本線──為1位女高中生延後廢站時間的偏遠路線?   ‧日本瑞穗站與台灣瑞穗站同本同源?   ‧宗谷本線在名寄站以北 一天只有5對往返的普通車,別錯過最後一班車   ‧來跟比牛郎織女還苦命的蒸汽車頭拍拍照   ‧愛國站:車票大賣!這一切都是因為愛     吃喝玩樂──   ‧函館站:摩周丸,來自海上的10種棉被摺法   ‧北海道最好吃的冰淇淋?   ‧空曠到令人起疑的幸町公園   ‧連續13年拿下魚獲冠軍__釧路的和商市場   ‧函館百萬夜

景你知道,但一億夜景又在哪?   ‧在小清水町搭乘熱氣球,欣賞雪白大地與海上流冰   ‧美麗的美瑛,是塊丘陵,腳踏車代步並沒有想像中輕鬆……   ‧富良野站:在森林裡,喝溫柔的咖啡   ‧從湖泊與垃圾掩埋場變身的莫埃來沼公園 像是一件雕塑作品   ‧小樽站:一條運河,挑戰記憶卡容量   ‧「湯之川」、「湯之川溫泉」邊看海邊泡溫泉   套書特色     ★喜愛東京、北海道的人不可錯過!專業歷史作家與旅遊達人告訴你東京與北海道哪裡好玩,又有什麼有趣的歷史故事!精彩豐富的圖文,即使疫情間不能出國旅遊,也能進行一場紙上行旅!

銀行法違法吸金罪之研究─兼論刑法作為規制金融犯罪之手段

為了解決鳥瞰意思的問題,作者洪杰 這樣論述:

銀行法第29條、第29條之1違法吸金罪、準違法吸金罪乃是司法實務上甚為常見的金融犯罪,其法定刑亦可謂不低;然而,無論係本罪立法要旨、以及司法實務判決,多未能就本罪保護法益、乃至於更為核心的本罪入刑正當性事由為說明;又雖司法實務上就本罪構成要件已有為數不少的討論,然而在未能釐清本罪保護法益射程範圍之前提下,相關討論是否能切合本罪性質,亦是有待商榷。基此,本文首要聚焦於對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吸金罪其保護法益、刑罰正當性以及構成要件之互動關係進行確認;在確立了「刑罰目的、社會需求創造法益,法益檢驗個別刑罰正當性及刑罰構成要件」以及銀行法第29條之1可罰的不法本質在於「行為人以顯不相當的利息、紅

利影響理性投資人投資決策」的前提後,我們可以發現現行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吸金罪規制模式過於偏重於空泛的「金融秩序法益」層面,而忽略本罪犯行對「個人財產法益」造成實害風險與未能正確認識「金融秩序法益」內涵、亦即其與「個人財產法益」間本應具備溯源關係。再者,本文依序就現行法銀行法第29條、第29條之1其立法體系錯置、以及混淆投資、儲蓄本質差異之謬誤,以及可行之修法方向提出建言;法律貴於實踐,縱使未能釜底抽薪仿效外國立法例將現行法不當之處予以導正,就實務上甚常肇致爭議之「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構成要件,沿襲前揭本罪可罰不法本質、以及保護法益的觀點,本文認為銀行法第29條之

1準違法吸金罪不應以「抽象危險犯」作為解釋方式,且應刪除「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構成要件,或至少將人數以構成要件予以明確化,避免衍生爭議。末者,就實務上另一常見的爭議,亦即銀行法第125條加重條款「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計算方式,誠如上開所述,本罪的可罰不法本質既在於「行為人以顯不相當的利息、紅利影響理性投資人投資決策」,而「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在此所表徵者應為不法的質變而非量變,而該加重條款實則屬「加重不法構成要件」,因此,在歸責的模式選擇上,透過將此質變後的不法總量由數共同正犯,以及對於加重條款有所認識、並利用此條件藉此遂行犯罪結果的相續共同正犯一同承擔,方可傳達本罪欲禁止、誡

命的不法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