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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淑莉所指導 康佑任的 行動應用程式(APP)網路購物衍生之消費爭議研究 (2020),提出韓國雅虎首頁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動應用程式(APP)、消費者保護、通訊交易、網路購物契約、無條件解除權、標價錯誤、網路拍賣平台業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圖書資訊學研究所 林維真所指導 鄭嘉雯的 視障電子圖書館網站好用性評估之研究:以臺北市立圖書館視障電子圖書館為例 (2012),提出因為有 視障電子圖書館、好用性評估、視障者的重點而找出了 韓國雅虎首頁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韓國雅虎首頁,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行動應用程式(APP)網路購物衍生之消費爭議研究

為了解決韓國雅虎首頁的問題,作者康佑任 這樣論述:

本文從行動應用程式(APP)之簡介出發,依序介紹其起源、定義、特性、惡意之行動應用程式,以及網路購物類型之行動應用程式…等,接著再探討APP網路購物消費者之保護,說明網路購物契約之特性,再論述關於主體、客體之內容,其中以APP上之購物契約與通訊交易之關係為主軸,釐清「通訊交易」之定義及要件,然後於行動應用程式(APP)無條件解除權之適用一節,以Google案之事實經過及相關判決評析,進而帶出該案之後續影響,在「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除了提及相關立法源起,更有針對適用上可能遭遇之爭議論述,另外亦以歐盟、日本、韓國等國家之相關立法例進行比較,並從其中得到我國值得學習及改善之處。

再來則討論提供行動應用程式之企業經營者責任,先以網路購物契約涉及標價錯誤之問題為開頭,探討買賣契約成立之認定及撤銷錯誤意思表示之法律效果,接著以APP設計者於設計該款應用程式之瑕疵釐清其所應負之相關責任,以及另外兩種情況,分別是操作標示價格者之過失及其他惡意第三方程式之干擾所影響之緣故,最後釐清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與使用者間的法律屬性及相關契約義務,以定義行動應用程式(APP)開發設計者之責任,係以類推適用之角度闡述。 最後,本文針對消費者保護法之未來修正及衡平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權利義務關係,提出幾點建議,分別為(1.)必須建立完整之監督與管理機制(2.)進一步強化消費者諮詢及爭議處理(3.)

提升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之教育…等並肯認「109-110 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中所提及之目標,希冀在科技發展及社會經濟蓬勃運作之過程中,平衡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間相關權利義務。

視障電子圖書館網站好用性評估之研究:以臺北市立圖書館視障電子圖書館為例

為了解決韓國雅虎首頁的問題,作者鄭嘉雯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實務導向,以使用者角度了解視障使用者對視障電子圖書館的功能偏好及好用性問題,有助於對未來建立更完善的網路閱讀環境。基此,本研究採用好用性評估方法,以問卷為蒐集資料工具。研究對象為北市圖之視障電子圖書館使用群,共計69位受試者(弱視30人;全盲39人),考量視障者回答問卷之特殊需求,採混合式(面對面、電話及電子郵件等)搜集資料。茲將研究結果歸納如次:一、不同視力狀況視障者對視障電子圖書館介面與功能偏好弱視與全盲者在介面偏好上有顯著差異。弱視者對「文字大小」、「顏色對比」、「網站地圖」偏好較高,顯示弱視者利用視障電子圖書館時,可隨自身視力條件隨時調整最適合的大小及顏色對比;而全盲者在「網

站分類」偏好高於弱視者,顯示將眾多的網站先進行有效分類較受全盲者歡迎,若能增加網站內容描述,亦較受喜愛。在「網站地圖」及「網站分類」特性上,視障者瀏覽視障電子圖書館時,依賴整體網站架構的導覽機制,先了解全貌再開始瀏覽。二、視障者對視障電子圖書館資訊資源偏好視障電子圖書館之資訊資源主要集中在8類語言文學,利用率亦最高,而6、7類等主題資源亦是視障者受歡迎的主題,但在館藏蒐集上卻容易被忽略。另方面,視障者認為視障電子圖書館的資訊資源能滿足其休閒目的(平均數=3.70),依次為能滿足教育學業需求(平均數=3.00)、工作職業需求(平均數=2.62)、公共議題需求(平均數=2.55)。進一步看視障者使

用視障電子圖書館之目地,近八成讀者以休閒目的為主(85.5%),其他之使用目的不及休閒目的之一半(14.4%),顯示視障電子圖書館以滿足視障者個人興趣等休閒目的為主。三、視障者對視障電子圖書館服務項目偏好分析視障電子圖書館之服務項目,調查視障者最常使用的服務項目中,以「線上點字書」及「線上有聲書」最受歡迎。在希望增加的服務項目中,以「線上講座」(75.8%)及「新書通報」(75.8%)最受歡迎。另方面,視障者亦希望能增加圖書推薦服務,由視障者直接在網站上主動推薦圖書;新書資訊,提供新出版圖書的介紹;雜誌內文,提供多元雜誌的閱讀內容;時事資訊,如新聞、新興議題資訊等。四、不同視力狀況對視障電子圖

書館好用性評估結果先後天視障者對易學性的「易於學習與使用」具有顯著差異。推估後天失明者必須重新適應學習環境,面對之閱讀環境迥然於先前的學習經驗,導致後天失明者評估視障電子圖書館易於學習與使用低於先天失明者。另方面,弱視及全盲者對易學性的「能快速修正錯誤」具有顯著差異。全盲者對快速修正錯誤之評估高於弱視者,弱視者擁有殘餘視力,能利用視力輔助利用電子圖書館,但因視力之受限性,可能會受其他因素之干擾,如介面設計不當、導引不佳等,反易提高使用視障電子圖書館的挫敗性。五、不同學習經驗對視障電子圖書館功能及好用性偏好將每日上網時數區分為三組(低:3小時以下;中:4~7小時;高:8小時以上),與好用性效能、

效率、易學性及滿意度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指出每日上網時數越多者對於「提供主題資源足夠」評估越低,推測上網時數低者對於資訊需求量較低,因此較易被滿足。在「檢索結果展現」功能方面,每日上網8小時以上者對於視障電子圖書館的檢索結果呈現較為滿意。由電腦操作經驗來看,不管是電腦的高使用者或低使用者,對於視障電子圖書館功能偏好及好用性評估皆無顯著差異。六、視障電子圖書館網站與好用性之關係研究結果指出,介面與滿意度成正相關,當介面偏好越高,對於視障電子圖書館滿意度亦越高;而資訊與效能成正相關,當資訊偏好越高,對視障電子圖書館之效能評估越高。進一步看「再度使用意願」與「好用性」及「網站功能」之關係,再度

使用意願與滿意度及資訊成正相關。綜整結果,視障電子圖書館的介面及資訊面向攸關視障者是否願意再度使用的關鍵之一。依據研究結果提出研究建議:一、實務建議綜整視障者希望視障電子圖書館增加的功能中,包含「線上圖書推薦」、「新書通報服務」、「線上諮詢服務」、「線上學習課程」、「增加文本型式的閱讀資源」。另外,研究者提出個人建議,定期辦理「視障電子圖書館利用教育」及「進行視障者資訊與閱讀需求研究」。二、提高好用性評估建議研究指出,欲提升網站的滿意度,須提高對網站介面的偏好程度;欲提高好用性的效能,則須滿足視障者對資源的偏好。因此,欲提升視障電子圖書館之好用性,資訊及介面設計成為重要元素之一。三、未來研究建

議未來建議增加使用者任務的操作與觀察,準確記錄使用者的效率表現;研究對象上,未來研究可擴大為潛在使用者,選取具備電腦及上網能力的視障者,以瞭解視障者對圖書館與一般網路資源之不同看法與使用行為;在研究主題範疇上,建議未來可擴大為提供相關服務的圖書館管理人員或出版界範疇,探討領域能更廣泛,對於視障者利用電子圖書館進行數位閱讀能有多元化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