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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收據印花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隆昌寫的 企業營運節稅帳本(四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中原大學 會計研究所 林江亮所指導 余淑瑜的 非營利組織地方稅-非土地稅租稅優惠之探討 (2012),提出醫療收據印花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牌照稅、非營利組織、租稅優惠、房屋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醫療收據印花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營運節稅帳本(四版)

為了解決醫療收據印花稅的問題,作者林隆昌 這樣論述:

  企業營運的整體節稅包括營業、盈餘分配及股權移轉等三個階段,企業主的節稅應就三階段全盤考慮。本書為協助企業主可以作好整體節稅,特別從營業、盈餘分配及股權移轉三個階段設計、說明,相信本書可以幫助您有效而整體地節稅。   本書在規劃工具的解說方面,其範圍包括:境內投資公司、境內書審公司、境外公司、OBU存款帳戶、信託及人壽保險等;討論涉及的稅目包括:營業稅、印花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同時以規劃性的討論為主要結構,內容對企業主整體節稅極具參考價值。   且針對已修正或將修訂的所得稅法、股利稅制、未分配盈餘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國際租稅通報、美國肥

咖條款、我國反避稅條款、洗錢防制法、海外資金回台課稅及印花稅條例等重要法規加以解說。

非營利組織地方稅-非土地稅租稅優惠之探討

為了解決醫療收據印花稅的問題,作者余淑瑜 這樣論述:

本研究討論的非營利組織包括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已立案之非法人團體三大類,針對地方稅之非土地稅部分,包括房屋稅、契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之減免,先敘述各稅之通則,再依私立學校、宗教團體、私立醫院、文化藝術、公益社團、慈善救濟事業、農民團體、人民團體及工會等分類對象,分別闡述享有之租稅優惠。公有房屋使用者之房屋稅優惠針對公立學校、醫院、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救濟機構之校舍、院舍、辦公房屋及其員工宿舍,另公有房屋供名勝古蹟及紀念先賢先烈之祠廟,亦免徵房屋稅。私有房屋之房屋稅優惠包括私立學校、學術研究機構及私立慈善救濟事業及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之自有房屋,免納房屋稅;但以「不以營利為

目的」、「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及「經政府立案」為免稅之共同要件。關於契稅租稅優惠規定主要由財政部依各個分類發函解釋,宗教團體、醫院及非法人團體的職工福利委員會依規成立財團法人及因合併造成組織變更之私立學校、農、漁會或全國農業金庫、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等,免徵契稅。非營利組織適用之印花稅優惠規定在印花稅法第6條,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公益社團及慈善救濟事業領受賑金、恤金、養老金及捐贈之收據,農產品第一次批發交易或辦理共同供銷、運銷等農民團體出具之銷貨憑證及依規辦理政府保險相關業務之帳冊契據,免納印花稅。享有使用牌照稅減免優惠之主要對象為文化藝術事業、公益社團及慈善救濟事業供教育文化之宣導、救

護車及社福團體所有且專用之車輛。娛樂稅之免徵規定,針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所舉辦之各種娛樂,其全部收入作為本事業之用者或機關、團體或學校其他組織對內舉辦之臨時性文康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免徵娛樂稅。以全部收入,減除必要開支外,作為救災或勞軍用之各種娛樂亦免徵娛樂稅。娛樂稅之減徵規定,則針對文化藝術事業從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有關之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文化藝術活動者,得向文建會就其文化勞務或銷售收入申請娛樂稅減半課稅。鑒於國內文獻鮮少對非營利組織各分類團體之非土地稅租稅優惠進行彙整及探討,本研究歸納整理非營利組織各分類團體相關租稅優惠法令、函令及判例並提出其不合理之現象,期

能作為相關研究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