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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振國寫的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 和王志誠的 信託法(9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保單變更要保人留意贈與稅也說明: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先生在2021年間投保年金保險,並以甲先生本人為要保人,其子為被保險人,甲先生在2021年將保單的要保人變更為其子乙先生,不過沒有申報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葉啟洲所指導 李家徹的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2021),提出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要保人變更、人身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詐害債權、代繳保費、贈與稅、稅捐保全。

而第二篇論文朝陽科技大學 保險金融管理系 余祖慰所指導 江素玉的 人壽保險與遺贈租稅規畫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人壽保險、遺產稅、贈與稅、租稅規劃、保險給付、受益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的解答。

最後網站變更保單要保人,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則補充: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00年間投保年金保險,並以甲君本人為要保人,其子為被保險人,後甲君於110年將保單之要保人變更為其子乙君,惟未申報贈與稅。 經該局查獲按變更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

為了解決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106年5月起有了重大變革!原10%之單一稅率,改為三級累進稅率。相較於單一稅率之遺產稅、贈與稅之租稅規劃,累進稅率之租稅規劃需要更專業的知識。諸多修正,改寫了遺贈稅節稅暨財產移轉規劃之大布局。房地合一2.0新制啟動,如何因應?高資產者如何重新擘劃,留住畢生積蓄之最大值?就讓房地、財稅雙料達人以最精彩的圖文、經驗開啟您的智慧之門!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為了解決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的問題,作者李家徹 這樣論述:

  人身保險作為現代人投資理財的重要工具,要保人變更即是資產分配的其中一種方式。惟保險法上並無要保人變更之明文規定,該變更行為之法律性質以及變更後對於契約關係之影響,仍多所不明。另近年國稅局越來越關注要保人變更之課稅議題,甚至發函要求在完成贈與稅稽徵程序之前,保險人不得辦理要保人變更業務。然要保人變更是否一定屬於贈與行為,贈與稅之構成要件應如何適用在不同類型的人身保險上,仍需近一步的探討。  本文透過對美國法、日本法以及德國法進行比較法研究,確立我國保險法體系為二分法和三分法並存之特殊架構,推導出要保人為我國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並針對保險利益之適用以及保險契約主體之各項權利與義務進行整理。  

要保人變更之契約關係變化,主要分為契約當事人以及新要保人與保險契約關係人兩部分進行討論。本文自保全保險人危險篩選權以及契約自由等觀點,對不同學說進行分析。除了定性要保人變更之法律性質為契約承擔,對保險契約上權利義務之移轉一同進行探討。另外針對保險法、保單示範條款與行政函釋中,限制要保人變更之相關規範,逐一進行檢討。  要保人變更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等權利會隨同移轉與新要保人。若因此原要保人陷於無資力,則原要保人之債權人有民法244條撤銷詐害債權之適用。本文以案例分析法,收集判決並整理歸納出應如何認定變更行為係屬有償或無償之讓與,且針對代繳保險費之個案,分析應如何適用民法244條。  要保人變更性

質上為契約承擔,屬於原要保人之財產移轉。若新要保人對於該變更行為並無對待給付,該變更行為即屬贈與行為,需要課徵贈與稅,因此本文將逐一檢視贈與稅各項構成要件與程序應如何適用於要保人變更中。此外現行課稅實務之稅捐保全程序,以行政函釋拘束契約自由並課予保險人協力義務,恐有牴觸稅捐法定原則且不符合稅捐經濟之虞。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文針對具體條文、保單類型之適用範圍與保險人之協力義務提出修正建議,以建立更加完善之制度。

信託法(9版)

為了解決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的問題,作者王志誠 這樣論述:

  信託法為民事信託及公益信託的基本法,信託業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則為營業信託及商事信託的基石,而信託相關稅制即為信託商品創新的重要關鍵。本書主要從信託的基本原理出發,廣收司法實務的最新見解及參酌英、美、日等國的信託法制,以窺探信託法的堂奧,立論精湛,體系完整。本書除系統性介紹信託制度的發展史、信託的基本概念、信託的成立、信託財產、受益人、受託人、信託監察人、信託的監督、信託關係的消滅及公益信託外,並在適當章節中,分析營業信託、商事信託及信託稅制的相關問題,使讀者能兼從理論及實務的角度,對信託法制建構完整及清晰的概念,不僅是適合法學院學生研讀的教科書,亦

為金融業界不可或缺的工具書。

人壽保險與遺贈租稅規畫之研究

為了解決要保人 變更 贈與稅的問題,作者江素玉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人壽保險與遺贈租稅規劃之研究」為主題,主要研究人壽保險與遺贈稅之間的關係,以及遺贈租稅之規劃,作為壽險理財規劃参考的探討,本研究之目的在探討人壽保險與遺贈稅之間關係以及將遺贈租稅之規畫運用在壽險理財規劃之参考,透過文獻分析法收集各專家文獻、期刊、學報、研究,協助客戶正確寫對要、被保人、受益人之關係,避免誤踩地雷實為從業人員所基本的專業課題,引發本研究的動機。近年因保險死亡給付指定受益人可免納入遺產總額;贈與的好處,也讓隔代照顧的心意流傳,這類的保險規劃,已蔚為富人規劃成就的理財工具、保險業務的大宗,但近年來發現有不少錯誤的規劃,為達成節稅的目的,反招致租稅懲罰。藉由介紹我國現行遺產

及贈與稅與保險商品相關課稅法令,探討級分析我國遺產與贈與稅法對人身保險給付課徵所衍生之問題,作為壽險理財規劃之參考,達到使人壽保險給付與遺產及贈與稅制度更加契合。研究發現運用保險商品工具,長期規劃,依據保險法與財政部規定,確實可以降低所得稅、贈與稅與遺產稅,將一生努力的成果,完整留給摯愛的家人,如何以保險商品規劃以達成節稅的目的的壽險規劃案件,建議所有理財專員或保戶在規劃之前一定要熟悉租稅法規及壽險商品才能不辱使命地既擁有保障又能達成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