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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行路 和寶鼎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法思齊所指導 董子涵的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刑事責任 —以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中心 (2021),提出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復仇式色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隱私權、被遺忘權、網路服務提供者、通知∕移除義務、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介山所指導 陳應交的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連帶責任、一行為不二罰、廢棄物清理、狀態責任、行為責任、環保爭議處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華電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則補充:8月16日:宣布投資APRICOT海纜,將建造一條超高速海底光纖電纜,連接台灣、日本、新加坡、印尼、菲律賓和關島,深化國際業務佈局。 8月25日:與耀睿實驗室共同建構5G開放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億萬負翁:亞當‧紐曼與共享辦公室帝國WeWork之暴起暴落

為了解決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的問題,作者ReevesWiedeman 這樣論述:

比「惡血」療診公司(Theranos)伊莉莎白.霍姆斯更膽大妄為! 僅僅為了換得他答應「走人」,金主軟體銀行同意支付十億美元離職金! 美國商業史上最令人難以置信的「負面」傳奇事件! ───||亞馬遜書店數千則讀者肯定,給予平均四星半超高好評||───   *****   不只旁人,連他自己都曾自視為「下一個賈伯斯」,   他還曾經揚言,要讓傑夫‧貝佐斯追著他的車尾燈,   甚至說過,也許哪一天他會想「坐以色列總理大位」……   他如何強勢崛起?「國王的新衣」又如何遭到戳破?   亞當・紐曼是大學中輟生,自以色列移民美國後,多次嘗試創業卻不甚順遂,險些被迫離開美國。2010年,

紐曼與友人米格爾・麥凱爾維創立WeWork,承租大樓閒置空間加以整修與裝潢後,轉租給自由工作者——自此找到了致富密碼。     2011年史蒂夫‧賈伯斯離世後,全世界開始追捧逐步嶄露頭角、猶如救世主的新世代創業家,亞當・紐曼便在此時引起眾人注意。相比其他創業家,紐曼更懂得如何結合「靈性」與「商業」兩大要素,他不滿足於傳統房地產業者的角色,反倒仿效那些宣稱要「改變世界」的矽谷獨角獸,承諾WeWork要「讓美國的工作場所變酷」,除了標榜社群的歸屬感,還宣稱公司使命是「提升全球覺知」——雖然就連員工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為了爭取科技創投業者的鉅額資金,紐曼夸夸其談稱房地產業具有網絡效應,

並表示WeWork會發展成第一個「實體社群網絡」,甚至要員工研究如何發行公司的加密貨幣。雖然最終他沒說服「科技」創投業者,但依然憑藉著獨特膽識與口才,說服數家知名創投公司與企業家投資WeWork,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要五毛,給一塊」的軟體銀行創辦人——孫正義。孫正義投資WeWork時,已是該公司的「G輪」融資,但他不僅未質疑,反倒主動要紐曼拉高公司估值,做更大的夢。       紐曼拿到新資金後,變本加厲且毫無章法地繼續「閃電擴張」,從併購不同產業的公司、興建大樓,乃至創辦學校。他宣稱WeWork是個大家庭,以理念吸引員工拿低薪為他賣命,卻不斷增加自身持股的影響力,安插親人好友任職自家公司,不

避諱利益衝突、自購大樓出租給WeWork,生活之奢華更不在話下。     十年間募得一百一十億美元,理論估值曾衝上四百七十億美元的WeWork,很快便「再度」燒光了錢,由於潛在投資人疑慮漸增,紐曼為了繼續籌措資金,2019年時不得已決定讓公司上市。正是首次公開上市需揭露的訊息,揭開了這個共享辦公室帝國的繁榮假象。最終,WeWork爆發了美國商業史上最難堪的公開發行申報……     作者里夫斯‧威德曼採訪了兩百多位相關人士:WeWork高階主管、各層級員工、合作過的地主與投資人、參與IPO的銀行家與律師,以及紐曼的友人、顧問乃至競爭對手等等,也清楚爬梳了紐曼與投資人之間的關係,完整揭開WeW

ork內部運作的真相,帶我們見證這場足以警世的商界大案。(更詳盡介紹可參閱目錄引文)   各界好評     ・《紐約時報》編輯精選好書   ・《連線》雜誌秋季推薦好書   ・《新聞週刊》秋季必讀非虛構作品   ・《出版人週刊》十大商業與經濟好書   ・《InsideHook》十月最佳選書   ・彭博社非虛構作品推薦      ►「這是個節奏明快、悲喜交織的傳奇故事,涉及理想主義、貪婪、以及毫無節制的野心。書中闡述過去十年WeWork獲得創投融資後,如何變得膽大妄為,這也是深入了解品牌力量的絕佳案例研究。作者威德曼非常善於巧妙安排許多令人驚奇的細節,幾乎每一頁都有亮點。」——安娜・維納,《恐怖矽

谷:回憶錄》   ►「日後,當歷史學家回顧銀行和創投業者投入矽谷的大量資金時,必定會以WeWork的毀滅性失敗作為警世故事。」——彭博社   ►「別去管療診公司了,現在又有一家獨角獸企業跌落神壇。作者威德曼巧妙地讓我們看到媒體大肆炒作的WeWork、以及曾受到大力推崇的該公司創辦人的真實樣貌,讓我們真正了解到底哪裡出了差錯。」——《新聞週刊》     ►「這本書生動地揭露一家高速成長的房地產租賃公司如何矇騙全世界,將它視為有價值、有能力改變社會的科技獨角獸。威德曼詳細描繪了這群狂妄自大的高階主管,私底下如何過著難以想像的奢華生活。」——《連線》雜誌   ►「光是描述一個人的行為舉止如何浮

誇,這本書就足夠吸引人,但作者更想要論述的,是亞當・紐曼現象背後所代表的意義。」——珍妮佛・莎萊(Jennifer Szalai),《紐約時報》     ►「本書報導了亞當・紐曼及難以成功的共享辦公室公司WeWork的故事,節奏緊湊、令人印象深刻,威德曼透露了許多怪異、荒誕的細節,讓讀者得以窺探紐曼生活圈的真實情況。」——《報告書》(Pitchbook)     ►「生動而詳盡地報導各種戲劇性事件,讀來就像一口氣看完一部步調快速的小說,書中描述富有個人魅力的紐曼如何攀向高峰,而後跌落谷底,令讀者不禁懷疑他究竟是吹牛大王、堅定的信仰者?還是兩者皆是?另一方面讀者也想知道,當初盲目跟隨WeWor

k攀頂的那些人,究竟學到了什麼教訓?」——媒體評論家肯・奧萊塔(Ken Auletta)     ►「本書的精彩之處,在於威德曼讓複雜的企業傳奇故事變得容易理解、充滿趣味,讀起來感覺似乎與紐曼及他的同事共處一室,共同經歷這輛企業列車失事的曲折過程。」——《出版人週刊》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刑事責任 —以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中心

為了解決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的問題,作者董子涵 這樣論述:

隨著網路資訊普及化以及網路平台串流軟體的發達,「復仇式色情」的犯罪型態逐漸受到重視,但法律的發展卻遠遠跟不上現實被害人受保護的需求。 第二章中主要探討「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犯罪是否有必要以刑事制裁之方式限制「影像散布者」來達成保護被害人的目的,如是,則保護法益與立法之正當性為何?參考比較法上之法展,我國現行刑法是否能夠充分評價此一種犯罪行為,亦或有必要另行立法補足漏洞?立法又應該如何執行與設計,可能面臨之法律解釋與爭議問題有哪些?皆於本文第二章中詳細討論。 如確立了「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有必要以刑罰方式為限制「影像散布者」後,第三章從網路環境的角度觀察,最有效率能夠防止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或是降低損害的風險的角色,可能不是扮演直接行為人的影像散布者,而是屬於第三方,控制網路平台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基於此,僅僅要求立法處罰直接行為人的影像散布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可能不足以解決復仇式色情的犯罪社會問題,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網路資訊內容管控義務,或許是更有效率的做法。本文即基於此,探討如要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於法理基礎及比較法上,是否有足夠的正當性。 本文最後心儀的結論認為,處罰影像散布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已成為當代的立法趨勢,但針對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網路資訊內容管控義務尚在發展階段,筆者基於建立被害人的「

被遺忘權」請求權基礎出發,導出有必要建立網路服務提供者應負「實質內容提供者」與「違反網路服務提供者義務」責任之制度性保障,而後者目前較有共識的義務標準為「接受被害人之通知後立即移除」之被動消極管控義務。目前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中「處罰幫助犯」以及「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應能將之作為支持「違反網路服務提供者義務責任」與「實質網路內容提供者責任」的處罰正當依據。

懲罰貧窮:大數據橫行的自動化時代,隱藏在演算法之下的不平等歧視

為了解決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的問題,作者VirginiaEubanks 這樣論述:

2019年莉莉安・史密斯圖書獎(Lillian Smith Book Award)、 2018年麥加農中心圖書獎(McGannon Center Book Prize)獲獎作品   本書揭露高科技工具影響人權與經濟公平。 看似客觀中立的機器運算, 可能在學習人類提供的資料後, 再複製社會偏見與歧視,形成「自動不平等」!     ▴美國印第安納州在三年內駁回100萬人的醫療照護、糧食券和現金救濟申請,只因為資格自動審查機制把不完整的申請錯誤統統歸結為申請者未能配合。繁瑣的行政程序和不合理的期望使人們無法獲得應得的利益,只有少數幸運兒得以獲得公共資源。     

▴▴洛杉磯由於住房有限,當局採用一種演算法,計算成千上萬名無家可歸者的「相對弱勢」,並按照優先排序提供這些人住房服務與資源。然而,這套系統會跟警察系統共享貧窮人口和工人階級的個資,造成窮人與犯罪分子輕易被歸納為同一個分類,否決了他們的基本權利,損害了他們的人性與自主權。     ▴▴▴賓州阿格勒尼郡的風險預測模型以統計數據來預測哪些家庭會虐童、哪些人是問題父母,但數據庫的資料來源卻集中在仰賴公共資源的低收入家庭。光是在2016年,模型預測的1萬5139筆虐童報告中,就有3633筆不正確;在此同時,數千個貧困家庭與少數族群的生活早已無端遭受侵入及監視。     進入數位時代以來,

金融、就業、政治、衛生和公共服務、治安管理等領域的決策都經歷了革命性的變化。如今是由自動化系統而不是由真人來掌控哪些社區受到監管,哪些家庭獲得需要的資源,或是哪些人該接受詐欺調查。雖然人人生活在這種新的資料制度下,但侵入性及懲罰性最強的制度,卻完全針對窮人所設計。     政治學家維吉妮亞・尤班克斯在本書中,有系統地探究了資料探勘、政策演算法、預測性風險模型對美國窮人與勞工階級的影響。書中充滿了令人揪心、瞠目結舌的故事,例如印第安納州一名婦人因為癌症末期住院治療,錯過了重新認證補助資格的預約,被取消福利救濟;賓州的某個單親媽媽每天都擔心失去女兒的撫養權,只因她符合某種統計形象。  

  美國一直以來使用最尖端的科學與技術來遏制、調查和懲戒窮人。「數位追蹤」與「自動化決策系統」就像以前的郡立濟貧院以及科學慈善運動,讓中產階級看不到貧困,讓國家抽離了道德規範,做出非人道的選擇:誰能獲得溫飽、誰得挨餓受凍;誰有住房、誰依舊無家可歸;政府應該拆散哪些家庭。在這過程中,它們更削弱了民主,背叛了人們最珍視的民族價值觀。     也許,貧窮並非我們都需要馬上面臨的課題,但在演算法的使用之下,所有人都將無可避免地受到資源分配的影響。這本研究深入、慷慨激昂的好書來得正是時候!   本書特色     1. 綜觀書市,大部分類似的書籍都僅探討演算法對於社會的影響,很

少有如本書一樣聚焦於「貧困」議題;而這個問題並不單單只會發生於窮人身上,因為演算法讓所有的人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困境。這樣的主旨使本書在相關作品中更顯獨特。     2. 本書特別針對公共福利相關的措施來做描述,從事社會福利相關職業、關注當今貧窮社會議題的讀者,或是對科技應用於社會福利制度有興趣的讀者,在閱讀完本書之後,都能對貧困現象的產生與發展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權威推薦     呂建德/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巫彥德/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   李明璁/社會學家、作家   李建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科技部「人工智慧的創新與規範」專案計畫總

主持人   李政德/成功大學數據科學所教授   杜文苓/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院長   林文源/清華大學人文社會AI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洪敬舒/臺灣勞工陣線協會研究部主任   張國暉/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風險社會及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張烽益/臺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黃益中/公民教師、《思辨》作者   劉揚銘/自由作家   劉靜怡/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專任教授   顏擇雅/作家、出版人   (以上依姓氏筆畫排序)   國外好

評推薦     「這本書十分駭人。不過,讀了以後,你將變得更精明,更有能力去尋求正義。」——娜歐蜜・克萊恩(Naomi Klein)/《震撼主義》(The Shock Doctrine)作者     「尤班克斯在書中精采地記錄了自動化時代『另一半的人如何生活』,並揭露一道新的數位鴻溝:一個使最邊緣化的社群身陷困境的全面監控網路。這本震懾人心、發人深省、充滿人道關懷的好書,揭露了資料導向的政策所造成的反烏托邦,並敦促眾人創造一個更公正的社會。」——阿朗卓・尼爾森(Alondra Nelson)/《DNA的社會生活》(The Social Life of DNA)作者    

 「在這本發人深省的好書中,尤班克斯讓我們看到,現代社會雖有表面的改革,但我們針對弱勢族群所制訂的政策,依然是由古老的濟貧法所主導,而那些法條只會排擠並懲罰社群中最貧困的人。」——弗朗西絲・福克斯・派文(Frances Fox Piven)/《規範窮人》(Regulation the Poor)作者     「這是今年最重要的科技好書。如今每個人都擔心網路對民主的影響,但尤班克斯指出,我們面臨的問題遠比『假新聞』更嚴重——自動化系統鞏固了社會與經濟不平等,破壞私人與公共福利。尤班克斯深入研究歷史與報告,幫大家更瞭解我們面臨的政治與數位力量,以便更有效地反擊。」——阿斯特拉・泰勒(Ast

ra Taylor)/《人民平臺》(The People’s Platform: Taking Back Power and Culture in the Digital Age)作者     「這本書清楚地揭露美國的體制(從執法到醫療、再到社會服務)日益懲罰窮人,尤其是有色人種。如果你擔心美國現代工具的不平等,這是一本必讀的好書。」——桃樂西・羅伯茲(Dorothy Roberts)/《殺死黑人》(Killing the Black Body)與《瓦解的關連》(Shattered Bonds)作者     「這本書是寫給所有人看的,包括社群領袖、學者、律師、接受政府援助的人以

及需要更深入瞭解『靠數位產業致富的國家如何利用技術來創造並維持永久性下層階級』的人。這是為我們這個時代撰寫的書。」——馬基亞・西里爾(Malkia A. Cyril)/媒體正義中心(Center for Media Justice)的執行董事與共同創辦人     「想瞭解資訊科技對美國邊緣化人口的社會影響,這本書是近期最重要的書籍。當我們開始討論人工智慧危害人類的可能性時,尤班克斯的這本書應該列入必讀書單。」——伊森・佐克曼(Ethan Zuckerman)/麻省理工學院公民媒體中心主任     「內容驚人,精采萬分⋯⋯誠如尤班克斯所述,自動化加上不顧道德又講究效率的新技術,不

僅威脅到那些社會視為可有可無的數百萬人,也威脅到民主。如果你想瞭解這個數位夢魘如何深入我們的體制並試圖規範我們的生活及你該如何挑戰它,這是一本必讀的好書。」——亨利・吉羅(Henry Giroux)/《身陷險境的大眾》(The Public in Peril:Trump and the Menace of American Authoritarianism)作者     「這是一個扣人心弦的精采故事,講述不良資料、劣質軟體、無能或腐敗官僚如何把弱勢族群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現在的治理往往隱藏在令人費解的法律與程式碼的背後,每個人都應該讀一讀這本書,以瞭解現代治理的實際運作。」——法蘭克・

帕斯夸(Frank Pasquale)/《黑盒子社會》(The Blackbox Society: The Secret Algorithms That Control Money and Information)作者     「尤班克斯的新書講述正在興起的監控國家,這個精采的故事令人震驚。『數位濟貧院』不斷擴大網絡,與其說是為了幫助窮人,不如說是為了管理、約束、懲罰窮人。閱讀這本書,並加入尤班克斯的行列,一起反對這個網絡所造成的不公正吧。」——桑福德・施拉姆(Sanford Schram)/《福利用語》(Words of Welfare)與《懲罰窮人》(Disciplining th

e Poor)作者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此連線並非私人連線的問題,作者陳應交 這樣論述:

首先,從食品安全問題、生態問題、政治問題和環境問題,通過從各個層面深入分析《廢棄物清理法》的內容和實施過程及效果,本研究期望結合環境學、經濟學和法律學的範圍,增加強化我國環境保護之法律法規、法律常識和環境教育之有效性,使全世界所有公民和人類擁有一個清潔、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和活動空間,藉此得以繼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尤其經濟成長與工業的發達造成廢棄物的產生是必然的製造過程之一環,企業主如何在公司治理要求下,遵守廢棄物清理法所規定義務,以免除法律上所負之責任,是目前每位企業主極為重要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精神 ,現行《廢棄物清

理法》就廢棄物之清理,查立法有第11條:「一般廢棄物清理主體之規定,有關執行機關、管理機構與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該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各自清理區域之責任」,第14條﹕「一般廢棄物應由執行機關負責清除、處理責任」,第15條﹕「物品或包裝與容器之製造、輸入之業者或原料、輸入或製造之業者與販賣業者間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連帶責任」,第16條﹕「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責任業者」 應依政府公告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以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分配使用之資源回收基金的管理制度」,第30條﹕「事業廢棄物清理委託人與受委託人間負連帶清理責任及環境改善責任」與第71條﹕「廢棄物非法棄置得由管理機關、執行機關命其限

期清除處理,由其委託人、受委託人與管理人、使用人、所有人負第二次連帶清除與改善環境之責任,逾期不為清除處理管理機關與執行機關得不經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強制進入公私場所進行有關採樣、檢測、清除或處理等相關措施,由政府代為清除其清除處理費用,執行機關有權行使求償權,並於屆期不清償時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第65條參照)」,重視行為責任之分辨、事業委託與受託者間之連帶責任與刑法及行政罰法之規範、闡述連帶責任範圍及所涉行為責任之管理理論、經濟法律學說、違法狀態及實務見解分析,並援引法院裁判進行個案分析,期盼透過本研究研擬妥適的立法面與執行面,改善人類生活環境以及精進廢棄物管理

制度,以達到減少廢棄物之產生與生態衛生安全平衡發展之成效,並強調生態環境、資源回收與零廢棄物之理念,以提升全民綠能觀念並適切研討出合乎民情、法理制度與良善管理之政策,強調企業社會責任之四大責任 一經濟責任、二法律責任、三倫理責任、四自由裁量責任之理論,融入國際碳權及碳稅機制應變處置方針,最終提出廢棄物清理法、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修正建議並研擬環保爭議處理法草案作為本研究之建議與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