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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理賠考試科目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世昌寫的 保險學(高普考.三、四、五等特考.升等考.初等.各類金融考試適用) 和陳世昌的 保險學理論(銀行考試適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核保理賠考試科目 - 台灣公司行號也說明:面影本及有身份證號碼之證件影本或本學會核保理賠人員資格考試. 成績保留單達70 分以上影本)。 八、不論是否考專業科目,申請險別一定要選一項。 九、欲取得海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科技 和志光教育科技所出版 。

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 顏廷棟所指導 蕭宗銘的 現代金融市場上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以適合性原則及說明義務為中心 (2021),提出核保理賠考試科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適合性原則、說明義務、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而第二篇論文朝陽科技大學 保險金融管理系 施懿純所指導 李瑞奇的 台灣與大陸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示範條款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示範條款、汽車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核保理賠考試科目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則補充: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於1998年6月17日成立,設立宗旨為培植國內保險公司營運基礎,從事保險業務之研究開發,並制定各項規章,研發新種保險,藉組織之力量,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核保理賠考試科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保險學(高普考.三、四、五等特考.升等考.初等.各類金融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核保理賠考試科目的問題,作者陳世昌 這樣論述:

  「保險學」對金融保險類別的考生而言,是一門較生澀的科目,編者為幫助考生能在較短的時間內有系統地了解保險學之精華,故以「精簡紮實」之原則來編撰此書。   本書前參篇為高普考之共同範圍,是相當重要的部分,第肆篇以後,普考級的同學宜記取摘要與解釋名詞即可,而高考級的同學不僅要精讀,而且還要參考陳雲中教授、袁宗蔚教授或凌寶教授(與陳森松、康裕民教授合著)的保險學,就相關部分依考題作答方式整理,如此,當進入考場後,您將可痛快的盡情揮灑。切記!切記!   再者,每章首頁,均列出該章之重要專有名詞,專有名詞不可毫無意義的背記下來,而是要用心去融會貫通其涵義,方能領略其真諦,有助於答題時較能表達得淋

漓盡致。   本次修訂係依最新保險法相關條文及住宅火災保險參考條款、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及相關社會保險法規之部分內容以因應保險發展的變動趨勢。 第壹篇 危險管理 1-1 ◎危險與危險管理 1-3 第一節 危險之意義及性質/1-5 第二節 危險之種類/1-7 第三節 危險因素、危險事故、損失與危險之關係/1-9 第四節 可保危險之要件/1-11 第五節 危險管理概述與步驟/1-12 第六節 危險管理之對策/1-16 第七節 危險管理之目標/1-20 第八節 大數法則與保險經營/1-21 第貳篇 保險總論 2-1 第一章 保險的基本概念 2-3 第一節 保險之意義及分類/2-5 第二節 保險

與其他類似制度之區別/2-12 第三節 保險之功能/2-14 第四節 保險之起源/2-17 第五節 保險之現狀與未來/2-19 第二章 保險契約 2-23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2-25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2-27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種類/2-29 第四節 保險契約之構成內容/2-31 第五節 保險契約之效力、契約之變更、停止及其消滅/2-33 第六節 保險契約之標準化/2-36 第七節 保險契約之內容分析/2-37 第三章 保險契約之基本原則 2-43 第一節 保險利益原則/2-45 第二節 最大誠信原則/2-46 第三節 損害補償原則/2-49 第四節 主力近因原則/2-54

第參篇 保險經營 3-1 第一章 保險事業之組織 3-3 第一節 保險事業組織之型態/3-5 第二節 保險事業之內部組織/3-8 第三節 保險事業之外部組織/3-10 第二章 保險之行銷與訂價 3-13 第一節 概說/3-15 第二節 保險行銷之制度/3-15 第三節 保險費率之意義及其特質/3-19 第四節 保險費率釐定之原則/3-20 第五節 保險費率之構成/3-24 第六節 短期保險費率/3-25 第三章 保險之核保與理賠 3-29 第一節 核保內涵之概說/3-31 第二節 核保部門之組織及基本功能/3-32 第三節 核保過程應遵守之步驟/3-36 第四節 理賠之程序與原則/3-3

8 第五節 要保人請求理賠之義務/3-39 第四章 保險事業之財務經營 3-43 第一節 保險業財務經營之特質/3-45 第二節 準備金之概說/3-46 第三節 保險業資金運用之來源及限制/3-47 第五章 再保險 3-55 第一節 再保險之概述/3-57 第二節 自留額之決定/3-59 第三節 再保險之經營/3-60 第四節 再保險契約之種類/3-62 第六章 保險事業之監理 3-71 第一節 保險業監理之目的/3-73 第二節 保險業監理之方式/3-73 第三節 保險業監理之法規/3-74 第四節 保險業監理之發展/3-80 第肆篇 財產保險 4-1 第一章 海上保險 4-3 第一

節 概說/4-5 第二節 海上保險之損失種類/4-5 第三節 海上保險之種類/4-9 第四節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4-11 第五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12 第二章 火災及地震保險 4-17 第一節 概說/4-19 第二節 火災保險之種類/4-19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4-20 第四節 火災保險之費率/4-23 第五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24 第六節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4-26 第七節 住宅玻璃保險/4-27 第八節 我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4-28 第三章 汽車保險 4-33 第一節 概說/4-35 第二節 汽車保險之種類/4-36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4-40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43 第五節 汽車責任保險基礎之演進/4-48 第四章 責任保險 4-51 第一節 概說/4-53 第二節 過失責任與嚴格責任/4-55 第三節 責任保險之種類/4-55 第四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4-61 第五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62 第五章 其他意外保險 4-69 第一節 航空保險/4-71 第二節 竊盜保險/4-75 第三節 保證保險/4-78 第四節 工程保險/4-80 第五節 設備故障保險/4-82 第六章 輸出保險 4-87 第一節 輸出保險之特性/4-89 第二節 輸出保險之種類/4-89 第三節 輸出保險之保險費/4-94 第伍篇

人身保險 5-1 第一章 人壽保險與年金 5-3 第一節 概說/5-5 第二節 人壽保險之種類/5-7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5-14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5-15 第五節 壽險保單中之選擇權/5-19 第六節 年金之意義與種類/5-22 第七節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5-26 第二章 健康保險 5-33 第一節 概說/5-35 第二節 健康保險之種類/5-35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5-36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5-37 第五節 長期照顧保險條款/5-41 第三章 傷害保險 5-47 第一節 概說/5-49 第二節 傷害保險之種類/5-49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

事項/5-50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5-52 第四章 社會保險 5-65 第一節 社會保險之意義和特質/5-67 第二節 社會保險之給付內容/5-70 第三節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5-74 第四節 全民健康保險/5-87 附錄 歷屆試題 6-1

現代金融市場上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以適合性原則及說明義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核保理賠考試科目的問題,作者蕭宗銘 這樣論述:

金融消費者在面對金融服務業所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中,由於其經濟與資訊之嚴重不對稱,金融消費者往往對於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不瞭解,對自己本身的風險承受度亦不充分之認識。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便基於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對於金融服務業有所立法規範,並藉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監督管理之主管機關,促使金融服務業應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及說明該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之重要內容,確保該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並促使金融消費者充分瞭解其風險。而金融消費者,亦須如實具體告知說明予金融服務業其本身基本資料、財務背景、所得與資金來源、風險偏好及過往投資經驗等各種資料,才

能使金融服務業能評估金融消費者之適合性。本文擬先釐清其中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對於彼此之間,應彼此說明告知之程度範圍為何以及金融服務業要如何妥適建立風險管理機制,洽當評估金融消費者之風險適合性,並分析實務與學說對於案件之處理方式,最後提出本文之觀點,以資參考。

保險學理論(銀行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核保理賠考試科目的問題,作者陳世昌 這樣論述:

  「保險學」對金融保險類別的考生而言,是一門較生澀的科目,編者為幫助考生能在較短的時間內有系統地了解保險學之精華,故以「精簡紮實」之原則來編撰此書。   本書前參篇為高普考之共同範圍,是相當重要的部分,第肆篇以後,普考級的同學宜記取摘要與解釋名詞即可,而高考級的同學不僅要精讀,而且還要參考陳雲中教授、袁宗蔚教授或凌寶教授(與陳森松、康裕民教授合著)的保險學,就相關部分依考題作答方式整理,如此,當進入考場後,您將可痛快的盡情揮灑。切記!切記!   再者,每章首頁,均列出該章之重要專有名詞,專有名詞不可毫無意義的背記下來,而是要用心去融會貫通其涵義,方能領略其真諦,有助於答題時較能表達得淋

漓盡致。   本次修訂係依最新保險法相關條文及住宅火災保險參考條款、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及相關社會保險法規之部分內容以因應保險發展的變動趨勢。 第壹篇 危險管理 1-1 ◎危險與危險管理 1-3 第一節 危險之意義及性質/1-5 第二節 危險之種類/1-7 第三節 危險因素、危險事故、損失與危險之關係/1-9 第四節 可保危險之要件/1-11 第五節 危險管理概述與步驟/1-12 第六節 危險管理之對策/1-16 第七節 危險管理之目標/1-20 第八節 大數法則與保險經營/1-21 第貳篇 保險總論 2-1 第一章 保險的基本概念 2-3 第一節 保險之意義及分類/2-5 第二節 保險

與其他類似制度之區別/2-12 第三節 保險之功能/2-14 第四節 保險之起源/2-17 第五節 保險之現狀與未來/2-19 第二章 保險契約 2-23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2-25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2-27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種類/2-29 第四節 保險契約之構成內容/2-31 第五節 保險契約之效力、契約之變更、停止及其消滅/2-33 第六節 保險契約之標準化/2-36 第七節 保險契約之內容分析/2-37 第三章 保險契約之基本原則 2-43 第一節 保險利益原則/2-45 第二節 最大誠信原則/2-46 第三節 損害補償原則/2-49 第四節 主力近因原則/2-54

第參篇 保險經營 3-1 第一章 保險事業之組織 3-3 第一節 保險事業組織之型態/3-5 第二節 保險事業之內部組織/3-8 第三節 保險事業之外部組織/3-10 第二章 保險之行銷與訂價 3-13 第一節 概說/3-15 第二節 保險行銷之制度/3-15 第三節 保險費率之意義及其特質/3-19 第四節 保險費率釐定之原則/3-20 第五節 保險費率之構成/3-24 第六節 短期保險費率/3-25 第三章 保險之核保與理賠 3-29 第一節 核保內涵之概說/3-31 第二節 核保部門之組織及基本功能/3-32 第三節 核保過程應遵守之步驟/3-36 第四節 理賠之程序與原則/3-3

8 第五節 要保人請求理賠之義務/3-39 第四章 保險事業之財務經營 3-43 第一節 保險業財務經營之特質/3-45 第二節 準備金之概說/3-46 第三節 保險業資金運用之來源及限制/3-47 第五章 再保險 3-55 第一節 再保險之概述/3-57 第二節 自留額之決定/3-59 第三節 再保險之經營/3-60 第四節 再保險契約之種類/3-62 第六章 保險事業之監理 3-71 第一節 保險業監理之目的/3-73 第二節 保險業監理之方式/3-73 第三節 保險業監理之法規/3-74 第四節 保險業監理之發展/3-80 第肆篇 財產保險 4-1 第一章 海上保險 4-3 第一

節 概說/4-5 第二節 海上保險之損失種類/4-5 第三節 海上保險之種類/4-9 第四節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4-11 第五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12 第二章 火災及地震保險 4-17 第一節 概說/4-19 第二節 火災保險之種類/4-19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4-20 第四節 火災保險之費率/4-23 第五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24 第六節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4-26 第七節 住宅玻璃保險/4-27 第八節 我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4-28 第三章 汽車保險 4-33 第一節 概說/4-35 第二節 汽車保險之種類/4-36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4-40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43 第五節 汽車責任保險基礎之演進/4-48 第四章 責任保險 4-51 第一節 概說/4-53 第二節 過失責任與嚴格責任/4-55 第三節 責任保險之種類/4-55 第四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4-61 第五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4-62 第五章 其他意外保險 4-69 第一節 航空保險/4-71 第二節 竊盜保險/4-75 第三節 保證保險/4-78 第四節 工程保險/4-80 第五節 設備故障保險/4-82 第六章 輸出保險 4-87 第一節 輸出保險之特性/4-89 第二節 輸出保險之種類/4-89 第三節 輸出保險之保險費/4-94 第伍篇

人身保險 5-1 第一章 人壽保險與年金 5-3 第一節 概說/5-5 第二節 人壽保險之種類/5-7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5-14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5-15 第五節 壽險保單中之選擇權/5-19 第六節 年金之意義與種類/5-22 第七節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5-26 第二章 健康保險 5-33 第一節 概說/5-35 第二節 健康保險之種類/5-35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5-36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5-37 第五節 長期照顧保險條款/5-41 第三章 傷害保險 5-47 第一節 概說/5-49 第二節 傷害保險之種類/5-49 第三節 承保範圍與不保

事項/5-50 第四節 基本保單條款分析/5-52 第四章 社會保險 5-65 第一節 社會保險之意義和特質/5-67 第二節 社會保險之給付內容/5-70 第三節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5-74 第四節 全民健康保險/5-87 附錄 歷屆試題 6-1

台灣與大陸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示範條款之研究

為了解決核保理賠考試科目的問題,作者李瑞奇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是在探討兩岸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示範條款,在台灣為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在大陸為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經由兩岸各自示範條款之說明並予差異比較,其重點不在於孰優孰劣,而是藉此條文之有無規範,凸顯兩岸條款差異性。本篇論文經由研究分析並對於兩岸給予不同建議,在台灣方面,建議家庭成員應納入承保範圍及增訂自負額、暫先給付權、事故責任比例、第三人定義之條款,並將肇事逃逸行為,列為不保事項;在大陸方面,建議被保險人定義應列明,並將告知義務、減免損失費用償還、請求權時效載明於條款中,期以能提供未來政府、相關公會及專家學者因地制宜,釐訂出更為完美之示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