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傷害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特價商品、必買資訊和推薦清單

普通傷害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奧立夫寫的 一本搞定 基礎刑法(3版) 和周易的 周易的司律二試刑法解題書(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普通傷害罪案例 - 工商筆記本也說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2480號刑事判決- 维基文库... 2016年3月21日- 二、核被告黃柏銘所為,係犯刑法第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陳友鋒所指導 黃中農的 論加工自傷罪 -以法益持有人捨棄保護之法效為論述中心- (2021),提出普通傷害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益處分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王正嘉所指導 李仁方的 運動傷害行為之刑責探討 (2021),提出因為有 運動傷害行為、風險承擔、得被害人同意的重點而找出了 普通傷害罪的解答。

最後網站伤害罪_百度百科則補充: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特别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而没有特别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就表明对基于承诺的伤害一概按普通伤害罪处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普通傷害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一本搞定 基礎刑法(3版)

為了解決普通傷害罪的問題,作者奧立夫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收錄大量題目(及考生大量的錯誤)、圖表及口訣,可以考前抱佛腳,也可以體系建構。   ●用字淺顯,內容精要,並提供作者信箱與IG帳號,不懂也讓你問到懂!   ●雲端增補新資料及大量的電子題庫,並提供手機及線上閱覽之方式,無論在何時何地皆可練習與複習!  

普通傷害罪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少年說法第一集-傷害罪與殺人罪

本日上課內容:刑法

271條普通殺人罪
273 條義憤殺人罪
276 條過失致死罪
277條普通傷害罪
278條重傷罪
279條義憤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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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加工自傷罪 -以法益持有人捨棄保護之法效為論述中心-

為了解決普通傷害罪的問題,作者黃中農 這樣論述:

刑法任務在於法益保護,毫無疑問地為刑法學之共識。而論及法益保護,意謂著法益所依存之主體,即法益持有人,應能就其持有之法益予以處分。因而,法益處分權是否有其限界,亦即,何等情況下,經法益持有人處分其法益後,乃刑法所不過問者,又於何等情形下乃刑法不允許處分者,即啟人竇疑。多數學者就個人法益約略劃分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其中身體法益依現行刑法復有普通傷害與重傷害等二罪,就法益處分權之概念而言,學界普遍均認得被害人承諾為刑法上之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法益持有人就普通傷害之身體法益予以處分,乃刑法所不罰;惟法益持有人就重傷害之身體法益予以處分,因現行法第282條仍有罰及重傷之明文,故認重傷

乃法益持有人不得處分之身體法益。然而,除因實定法上有具體明文之理由外,得被害人承諾為何不能成為第282條之阻卻違法事由,是否尚有其他實質理由以支持法益持有人不能處分其重傷結果之身體法益,則少見學界與實務有所提及。本文擬自法益概念之本質,重新推敲法益之類型化意義,據以探討法益處分權之範圍,並對現行法第282條之規範性質重新定位,立法論上應限受法益持有人之囑託方有本罪之適用。

周易的司律二試刑法解題書(5版)

為了解決普通傷害罪的問題,作者周易 這樣論述:

  書讀了很多,但看到題目還是不會寫嗎?   想買本好書,卻擔心沒有適合自己的嗎?   快要考試了,擔心漏看漏記重要考點嗎?   超容易緊張,想多念幾遍讓自己心安嗎?   來來來,筆者強烈推薦這本書,就讓它陪您一起上榜吧!

運動傷害行為之刑責探討

為了解決普通傷害罪的問題,作者李仁方 這樣論述:

運動場上之傷害行為受限於運動競技領域本身之特殊性質,多數運動項目因包含身體衝撞或其追求速度及力量之性質,而在其規則內容許可能產生之傷害行為,進而使其在刑事法領域上呈現一種豁免狀態,或就其刑責之判斷與一般社會上之傷害行為之究責方式有所不同。 本文以我國刑事法上之犯罪檢驗體系,先就運動場上可能發生之傷害行為逐步檢驗,以我國學說或實務判決理論探究運動傷害行為進入刑事法領域後可能須檢驗之爭點,其中在客觀歸責層次中,運動傷害行為可能可以主張行為人係製造一個法所容許之風險而不該當構成要件。另在違法性上,職業運動員可以主張其運動傷害行為係一業務上之正當行為;普通運動場上之傷害行為行為人也可能可以其已

得被害人同意加以抗辯,此皆屬運動傷害行為之特殊之處。 又於國外案例及判決中,其較著重於行為人是否為挑唆防衛而不得主張自我防衛,亦或得被害人同意抗辯中,被害人同意之程度多寡為其法院主要之判斷要素,此與我國於被害人同意中係探求被害人同意之有效性較為不同,可做為我國未來裁判類似案件時得引入參考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