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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基金會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耀昌寫的 獅頭花 和臺灣文學博物館採訪小組的 遇見文學美麗島:25座臺灣文學博物館輕旅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文訊 4月號/2022 第438期 - 第 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文訊編輯部. 財團法人台灣文學發展基金會暨所屬文藝資料研究及服務中心、《文訊》雜誌捐助辦法广> >广本基金會與《文訊》、「文藝資料中心」、「紀州庵文學森林」,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印刻 和前衛所出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葉柏虦所指導 林嫦娥的 音樂類型與音量對中高齡者之再認記憶與反應時間研究 (2021),提出文化部基金會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音樂、中高齡者、再認記憶、反應時間。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許兆慶所指導 許能全的 警察機關防制組織犯罪法律規範的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組織犯罪、刑法、治平專案、強制工作的重點而找出了 文化部基金會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北市政府輔導立案文化藝術基金會則補充:序號 基金會名稱 設立登記日期 2 財團法人新北市文化基金會 77.9.13 3 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 84.3.13 4 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 85.3.27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文化部基金會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獅頭花

為了解決文化部基金會查詢的問題,作者陳耀昌 這樣論述:

在獅頭山的濛霧與溪谷之中,開始了原住民的百年傷痛……   轉型正義最初始!   原漢從衝突到和解,交織出台灣移民時代裡島嶼族群的愛恨情仇   詳實描寫部落、種族以及互動,   喚回被淡忘的大龜文故事。   「兩個世代、四種兵」是十分真實的。如拍打海岸的波濤般,襲擊台灣原住民族社會的文明,也包含這樣的「真實」。──若林正丈(日本研究台灣政治第一人)   雖然這是一本小說,但是其中牽涉到排灣族的許多典故都是非常真實的,對於半個排灣族人的我來說這不只是必讀的書,更是我要學習的精神。──胡德夫(原住民運動先驅)   陳耀昌的台灣歷史小說三部曲也讓我聯想到羅伯特‧哈理斯(Robert Har

ris)的《西塞羅小說三部曲》(Cicero trilogy)……透過小說的形式,讓我們有聞所未聞的新鮮感和震撼。其小說中的故事確實適合搬上舞台,畫為漫畫,拍成電影。──蘇正隆(台灣翻譯協會前理事長)   我覺得他的小說,其實是我們的中學生與大學生真正去了解台灣史的最佳入門途徑。就像他說的:「要解決原漢議題,請先了解原漢之間的歷史。」──鍾佳濱(立法委員、前屏東副縣長)   《獅頭花》不僅有著流暢的故事架構及細緻情感的描述,來支撐起故事的架構,背後列強的施虐與殖民社會的苦難,不禁讓我們思索這段悲慘的歷史,對原住民走出悲傷的歷史陰影有何關懷?對我們當今的台灣人有何啟示?對我們建構台灣的未來有

何指引?──葉神保(排灣族大龜文後裔)   他們試圖提醒台灣人,他們的存在與功勳。   在上瑯嶠獅頭山的濛霧與溪谷中,原漢從衝突到和解,交織出台灣移民時代裡島嶼族群的愛恨情仇,由對抗到和諧的過程。   兩千名埋骨台灣的淮軍,與雄霸南台灣的「大龜文酋邦」之間,一場可歌可泣的原漢戰爭,以及一場影響深遠的原漢戀情。   2016年台灣文學獎金典獎《傀儡花》作者陳耀昌醫師力作,「台灣花系列」第二部。以帶濃濃台灣情之筆,重建1875年「開山撫番」時代已被淡忘的「獅頭社戰役」。更榮獲2017年「新台灣和平基金會」歷史小說獎。

音樂類型與音量對中高齡者之再認記憶與反應時間研究

為了解決文化部基金會查詢的問題,作者林嫦娥 這樣論述:

音樂帶給人們生活上的娛樂,除了享受音樂旋律與節奏帶來的愉悅感,人們也常在工作時聆聽音樂來舒緩情緒與壓力,但音樂類型與不同的音量大小會帶給人們不一樣的感受與心情,此一現象是否影響工作的專注度與績效,成為一重要之課題,因此本研究主要想了解,中高齡者於辦公室之音樂偏好與現況以及不同音樂之偏好程度與音量大小對於判讀不同資訊量時之再認記憶與反應時間是否有差異,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與實驗法來進行,首先以問卷調查法針對 62 位年齡在 45 歲~65 歲之中高齡者進行調查,了解喜歡與不喜歡之音樂類型,結果發現在問卷調查結果 (1) 中高齡者習慣的音樂類型依序為經典流行類、純音樂/純樂器演奏及時下流行音樂;而

偏好的音樂為流行通俗音樂、民歌及鄉村民謠音樂與古典音樂;(2) 不喜歡的音樂則為嘻哈、RAP、饒舌樂 / 電子舞曲 (EDM) 電音音樂 / R&B、靈魂節奏藍調、靈魂樂;(3) 聽音樂主要是令人心情快樂、愉悅,且紓壓、陶冶性情、培養興趣;(4) 聽音樂的習慣以智慧手機為主;(5) 工作時播放音樂的主導權在於自己;(6) 而工作與音樂的關係均呈現正向肯定的態度。實驗方法則根據問卷之結果挑選喜歡與不喜歡之音樂各三首作為音樂樣本,並搭以3種音量 (40、50、60dB),以耳罩式耳機聆聽的同時進行4種訊息數量之圖片再認任務,並將圖片呈現時間以1.5、2.5、3.5秒進行測量,針對41位45至 65

歲中高齡者進行實驗,以了解對其再認記憶與反應時間是否有差異,實驗結果發現 (1) 音樂類型對正確率與反應時間無顯著影響;(2) 音量對正確率無顯著影響,對反應時間有顯著影響;(3) 圖片呈現時間與圖片數量對正確率與反應時間均有顯著影響。

遇見文學美麗島:25座臺灣文學博物館輕旅行

為了解決文化部基金會查詢的問題,作者臺灣文學博物館採訪小組 這樣論述:

尋找臺灣文學的感動,讓文學館成為你的下一站。 臺灣文青、人文旅行必備指南!   無論是根深土地的宿命,或是歷史流轉的契機,臺灣的作家們在各自的時代裡留下了文學的追尋或見證。然而,臺灣文學其實就在你我的生活裡,或許在下個轉角、一個錯身經過的那些地方,就曾是哪位作家靈感或愁緒的收藏。而一座座文學博物館,正是作家、作品、時間與空間磚瓦落成的文本,永遠等待著下一位讀者的探索與對話……   本書精選25座臺灣文學博物館進行深度採訪與介紹,包括作家故居、作家紀念館、文學資料館、圖書館等文學館家族,以館舍為中心,連結作家與作品,鉤勒出在地的文學與歷史面貌,並收錄7條在地走讀路線,帶領讀者一訪作家

原鄉、創作現場與文學地景。   在輕旅行中遇見文學美麗島,或走或讀,讓我們一起尋找關於島嶼的感動與記憶,以及臺灣文學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某些意義。 本書特色   ◎以散文報導,揉合作家生命與相關文本,深度介紹25座臺灣文學博物館。   ◎收錄7條走讀路線,探索規劃文學旅行的各種想像。   ◎收錄精美館舍分布圖與館舍基本資料,查詢便利。   ◎搭配「台灣文學地景閱讀與創作」APP(IOS版、Android版皆有),館舍簡介、文學地景隨走隨讀絕不遺漏,一起加入文學地景書寫的行列! 【專文推薦】   鄭邦鎮(國立臺灣文學館前館長)   陳萬益(國立清華大學臺文所退休教授)   蘇碩斌(國立臺

灣大學臺文所副教授) 【好讀讚聲】   林瑞明(臺文館創館館長、成大名譽教授)   邱若山(靜宜大學日本語文學系副教授)   楊 翠(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所副教授)   王浩一(作家)   鄭順聰(作家)

警察機關防制組織犯罪法律規範的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文化部基金會查詢的問題,作者許能全 這樣論述: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研究之動機、目的、方法、範圍、限制等方面,觀察各國歷史與現實,組織犯罪存在與發展有其必然性與不可抗性,並且不可能消滅組織犯罪,故本研究從如何防制組織犯罪著手,分別採「文獻分析法」即藉由分析對抗制組織犯罪之歷史沿革及國內外現行抗制措施的問題與對策、「案例分析法」深層剖析組織犯罪之實體面,另以實務案例來分析警察機關偵查方式之發展與適用,並分析司法機關的起訴書、不起訴書、大法官解釋文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等判決,執法機關之偵查策略,俾助警察機關以正當、合法、有效偵查活動防制組織犯罪,另運用「歸納分析法」詳細歸納組織犯罪構成要件,希望能進一步找出有關組織犯罪防制

之問題點。第二、三章從組織犯罪的根源與防制法規,分別探討我國與美、日、中國大陸等國家之防制組織犯罪法律比較,由於世界各國都存有黑道、幫派等組織犯罪現象,我國也不例外,並且嚴重影響臺灣治安、政治與經濟,目前我國防制組織犯罪的法律規範,主要為《刑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然而刑法規定過於簡略,因國內組織犯罪及幫派活動有日趨惡化情形,新興幫派堂口不斷竄起,幫派首惡或指揮階層亦有低齡化之趨勢,並持續吸收中輟生或在學青少年加入幫派擴張地盤,滋事聚眾鬥毆、逞兇鬥狠,實為社會治安問題之亂源,故本研究針對實際案例進行探討我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施行之現況和執法機關所面臨之困境。第四、五章分別探討「治平專案」

及「犯罪組織」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差異,並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沿革切入,針對組織犯罪所表現之面向,說明何謂「組織犯罪」與「犯罪組織」,以及大法官釋字第812號解釋「強制工作」違憲,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相關機關如何解決其中組織犯罪案件已判決確定及現執行中之強制工作的問題,另分析《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針對美、日及中國大陸與我國組織犯罪互相作比較,並從美國《RICO法》之立法特色與日本《暴力團對策法》與條文內容重點分析,因中國大陸對於組織犯罪處理方式相較於民主國家明顯不同,與我國警察機關作法比較分析,提出可供借鏡學習之處。第六章從警察機關偵破組織犯罪實務案例分析探討,

組織犯罪案件經移送至地檢署、法院後續偵審起訴、判決有罪引用之法規及實務見解,或為何不起訴、無罪判決等原因?以及現今的黑道幫派生態,已發現有從傳統酒店圍事、職業賭場、經紀公司及建築工地圍標等,逐漸轉型從事「線上博弈」及「電信網路詐欺」等趨勢,常有因分贓不均或利益衝突等情發生,造成聚眾鬥毆甚至槍擊,引發媒體關注,影響民眾對治安之觀感,政府如何因應現今組織犯罪?已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當時迥然不同,實有配合現今社會重新檢討修正的空間;未來修法時除了參照國內相關學者意見與研究成果外,若能輔以外國立法例之經驗,截長補短,必能使修法工作更加完備。第七章結論與建議,先說明警察機關防制組織犯罪之困境,再提

出建全防制組織犯罪之6項相關法規,總結提出3項改進措施:「一、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強制工作及定義須再改進。二、組織犯罪認定標準須再精準。三、發揮沒收制度功能。」;最後從刑罰目的觀諸先進國家之社會、政治、經濟等動向及各層面綜合考量,提出對抗組織犯罪之6項具體建議措施:「一、落實行業之調查。二、鎖定首惡、全力偵辦。三、謀求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四、斷絕其經濟來源。五、推廣、教育全民有關抗拒組織犯罪之意識。六、設置防制組織犯罪專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