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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躉繳儲蓄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家揚寫的 投資型保險最重要的大小事:從保障到投資!本書完整剖析投資型保險的原理及相關知識,讓你超越保險業務員和銀行理專,做出最利己的理財規劃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富邦Archives - 儲蓄保險王也說明:美金躉繳儲蓄險富邦人壽美滿富貴(FIX)外幣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IRR分析(宣告利率3.65%). 建議書由保經業務員提供, 若需推薦,請至儲蓄保險王粉絲團私訊 看完.

逢甲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蕭堯仁所指導 楊美玲的 人壽保險規劃與實質課稅之關聯性研究 (2019),提出富邦躉繳儲蓄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壽保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白凢芸所指導 吳松洋的 關聯法則應用於保險商品推薦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關聯法則、保險、推薦的重點而找出了 富邦躉繳儲蓄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儲蓄型保險 - 台新銀行則補充:儲蓄 型保險. 台新人壽金盈家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 UISIBanner. 商品特色. 1.投保門檻低,可滿足多元資產配置。 2.分期繳費,終身保障。 3.有機會享增值回饋分享金,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富邦躉繳儲蓄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投資型保險最重要的大小事:從保障到投資!本書完整剖析投資型保險的原理及相關知識,讓你超越保險業務員和銀行理專,做出最利己的理財規劃

為了解決富邦躉繳儲蓄險的問題,作者吳家揚 這樣論述:

  如果你很年輕,對家人有責任感,希望用最低的代價,換取最高大的保障,那麼投資型人壽保險是一個很好的工具。只是它也是一個有「爭議」的投資工具,因為許多人忘了它的主要目的在於保險,而非「投資」。因為對它有錯誤的想像而產生錯誤運用方式,最後產生受騙的感覺。   投資型保險簡單而言,就是可以與投資標的連結(由保險公司提供選擇)的人壽保險或是年金保險。它背後的操作相當複雜,需要相當詳細的說明。   舉例而言,對一個30歲的年輕人,假設選擇購買某市售投資型人壽保險,年繳6萬元保費,連續20年,目標保額設定600萬元,選擇的連結標的年化報酬率是3%(這是很務實的評估,持續幾十年,每

年都賺3%雖然不太可能,但只要標的選得好,時間夠長的話,平均年化報酬率3%是有很高的達成機率的)。那麼20年後解約,你可以享有約126萬左右的保單帳戶價值。如果你不解約,在繳滿20年後,仍可以獲得相當時間的保障。   不過投資型人壽保險的績效與你選擇的投資標的有很大的關係。同樣一個30歲的年輕人。如果投資績效連續34年每年都為-3%,那麼保險會在63歲時結束。20年的解約金也只有約67.3萬。   這樣算下來,如果「順利」,你是可以用極低的成本(以上例而言,你的解約金還高於付出的保費)來取得高額的保障。   如果這個年輕人選擇投資型年金保險。以某市售商品為例,在年繳1萬人民幣,連續20年

的情況下。若連結的商品年化投資報酬率同樣為3%。那麼在第30年開始,可以領取年金終身,月領1077人民幣,並保證至少15年。   投資型年金保險若連結的商品年化投資酬率為-3%,那麼在第30年,只能一次領回104158元人民幣。   因此,購買投資型保險,你也必須對連結的投資標的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充分發揮投資型保險的效益。   本書全面解析投資型保險的原理及相關知識。讓你可以清楚判斷是否要購買相關的商品,不會因為誤解而浪費了金錢。 本書特色   大量案例,降低小白入門的困難度   金融商品的產生,會運用到許多日常生活碰不到的概念,因此入門的門檻其實不低。本書解決的方法是利用大量的案例

來說明。讀者如果看內文覺得吃力,不妨先往下看案例。會更容易進入狀況。   看懂保險公司網站的資訊,收集資料不求人   所有保險公司都會把相關商品資訊放在網站上。只是大量的專有名詞,讓一般消費者望而卻步。本書替你用白話解釋網站在的「文言文」條文。讓你可以輕鬆看懂每一家保險公司的投資險商品。   操作實務建議,讓你少走冤枉路   由於投資型保險可以依人們的生命周期而調整。因此作者建議讀者在30歲到65歲階段以投保較高的保額為主要目標。而在65歲之後將它從以保障為主,調整改變為儲蓄目的。投資型人壽保險中的保單帳戶價值,是高齡者財富移轉的良好工具,善用保險「有條件」可免納入遺產稅,在財富管理上達到

最優效益。 專家推薦   中華電視公司前總經理 莊豐嘉   中央廣播電台前新聞部經理 沈聰榮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特聘教授 秦夢群   財經主播、主持人、前上市公司發言人 劉姿麟

人壽保險規劃與實質課稅之關聯性研究

為了解決富邦躉繳儲蓄險的問題,作者楊美玲 這樣論述:

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身故金是否課稅,在稅務機關審查時,存在許多爭議,行政機關以各種理由認定其保險契約內容與保險法立法意旨不同,而認定為租稅規避。保險的普及及對家庭社會的穩定性,對國家安定有高度的貢獻,本文從保險法立法的意旨來加以探討。本研究研究目的主要係依現行租稅法定主義與實質課稅原則,依據保險法第112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項、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財政部於102年1月18日台財稅字10200501712號函,在審查人壽保險金是否納入遺產稅作為探討,並以財政部訴願書與行政法院判決,根據個案之人壽保險規劃及判決結果進行分析,以期探究國人在進行人壽保險規劃時,應如何

注意實質課稅原則的規範,避免財產權被侵害根據本研究分析,所得到之研究結論如下:一、因短期投保與重病投保動機被實質課稅原則課稅,提起訴願成功比例較高。二、躉繳投保與高齡投保為實質課稅原則判定之主因。三、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404550470號函所指之「死亡前短期內或帶重病投保」,此解釋性行政規則定義模糊。四、壽險保單是否屬於儲蓄型或是被保險人死亡所的承擔風險之程度尚有疑慮。五、若能證明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具有清償債務之能力,為避免被舉債投保原則課稅之重要因素。最後,本研究根據分析結論,所提出之研究建議如下:一、財政部應公佈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之參考特徵明確定義,作為爭議判

決的依據。二、以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為社會大眾規範免稅的依據。三、明訂實質課稅原則之意涵。四、被保險人對於人壽保險勿以節稅心態投保且應儘早規劃。五、購買人壽保單時應注意其儲蓄功能是否大於死亡保障。六、壽險從業人員推廣經營時,應給予正確資訊。七、提出消費者購買保單時注意事項。關鍵字:人壽保險、實質課稅原則、保險規劃、租稅規避 

關聯法則應用於保險商品推薦之研究

為了解決富邦躉繳儲蓄險的問題,作者吳松洋 這樣論述:

由於保險業面臨投保率高、產業間競爭保險公司林立、保險商品多元化、專業複雜化、業務人員培訓成本高、業務人員招募不易、業務人員離職率高、保費調漲、保單分紅率降低等因素,保險業務人員在展業行銷商品時往往四處碰壁且未能更有效率、更即時、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客戶購買並推薦保險商品,透過本研究期望能讓業務人員在面對客戶時,不再做盲目推銷或強迫推銷,在審視客戶保單的同時就能有效的了解客戶購買商品的意向及喜好,透過關聯法則的建議以獲得最佳收益,挖掘舊客戶潛藏的購買習慣,推薦客戶購買到更全方位的保障。客戶會購買保險的原因有很多種,有些人可能是因為保障不足,有些人是因為業務人員推銷或是礙於人情,不同的客戶會有不同的

保險需求,了解客戶購買商品的關聯法則,能幫助業務人員面對客戶時,適時提出購買的建議及推薦客戶保障缺口的商品,再進行財務規劃或保障規劃,讓業務人員能針對舊客戶做再次有效的行銷,使保單成為全方位客製化商品。本研究探討哪些保險商品的關聯因素才會造成客戶的重複購買,並以各種商品做實際分析探勘,分析資料庫中客戶購買的商品,客戶重複購買商品的關聯性為何。綜合研究包括,壽險、健康防癌險、醫療保險、殘扶險、重大疾病險儲蓄險躉繳、儲蓄險分期繳等人壽保險公司銷售的商品相對性的關聯法則提出建議,進而協助銷售人員制定更佳的搭配銷售推薦策略。本研究利用U保經公司所提供之資料進行分析,U保經公司提供了涵蓋20年有效客戶資

料48,823筆,本研究擷取重複購買3-4筆保單記錄之客戶,篩選出2,124筆買了3-4張保單的資料,並將2,124筆資料彙總為546位客戶之購買保單的記錄,以此進行Aprori關聯法則分析,在設定最小支援度10%、信心度90%及提升值大於1下,得到96條關聯法則,並依照規則之共同性分類為5組規則。經由5組規則得知,U保經公司最有商機的商品為重大疾病險、其次是殘扶險、再其次是儲蓄躉繳,可以依照保戶之特性向保戶推介前述三大商品;且若能搭配銷售健康防癌險和儲蓄型壽險,則能增加銷售之商品。再者,若能以專案的方式推出新型態商品組合於保險市場,必能造福社會廣大的民眾形成購買保險的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