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薪福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特價商品、必買資訊和推薦清單

國立中興大學 歷史學系所 李毓嵐所指導 黃正宗的 戰後臺灣保險市場的接收與重整(1945-1963) (2021),提出土銀薪福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險史、金融史、戰後經濟史、戰後接收、金融管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吳宗哲所指導 吳曉晴的 階段式還款貸款之策略分析 – 以L銀行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低薪、年輕族群、階段式還款、推廣策略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銀薪福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銀薪福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戰後臺灣保險市場的接收與重整(1945-1963)

為了解決土銀薪福貸的問題,作者黃正宗 這樣論述:

現代商業保險制度於19世紀中葉開港通商後引進臺灣,經日治時期長足發展,無論在業務規模或制度層面皆已奠定相當基礎。戰後,隨政權移轉,臺灣保險市場經歷制度轉換的過程,在1963年完成新體制的確立。本文廣泛蒐集多元史料,從(1)業務發展、(2)監理制度、(3)組織、資本及人事、(4)資金運用等四個觀察視角出發,儘可能重構臺灣保險市場在此「制度轉換期」的樣貌,除說明制度如何轉換外,也嘗試分析轉換過程中產生的問題與影響,並歸納戰後臺灣保險市場的特徵,及保險業之於金融體系與總體經濟體系的關係。業務發展方面,產、壽險業的分歧是這段時間最明顯的特徵,戰前業務規模遠大於產險的壽險嚴重萎縮,並處於長期停滯,產險

業則伴隨總體經濟復甦與成長,在1958年便已接近戰前高峰。這背後是產、壽險契約性質差異、是否承擔政策責任,及市場競爭與否等多重因素產生的結果。組織、資本與人事方面,有四點值得注意。首先,市場形態由戰前的「民營且競爭」轉變1960年以前的「公營且寡占」;其次,保險業「分支機構」為主的組織型態在1950年後全數轉為「總公司」;其三,1960年保險市場開放除了讓市場型態重回民營且競爭外,也是戰後本國民間資本涉及全國性金融的開端;其四,戰後臺灣保險人才可歸納為外省籍、日治經驗、新生代三批,日治經驗的發展情況相對較差。監理制度方面,戰後保險法制體現「內地延長的再延長」路徑,由於中國保險法制本身的問題,這

次「再延長」呈現法律現代性及完備性的倒退,1963年《保險法》修正施行除改善上述問題外,也完成史上第一次「保險法制臺灣化」。資金運用方面,戰後保險業資金運用規模極小,未能充分發揮「重新分配資本」功能,要到1960年保險市場開放後才有顯著成長,但較之戰前,資金運用比率仍較低,法令限制及不成熟的資本市場,是形成上述特徵的主要原因。就保險業在戰後臺灣經濟發展過程中所處的位置而言,產險業大致與整體經濟相輔相成、共同發展,壽險業在保險市場開放前則顯得乏善可陳,尤其是無法有效發揮提供長期資金的產業特性與優勢,對整體經濟發展的助力有限。此外,本文也以保險市場為例,就延續與斷裂、穩定或發展,及產業史研究之重要

性等議題略紓淺見。

階段式還款貸款之策略分析 – 以L銀行為例

為了解決土銀薪福貸的問題,作者吳曉晴 這樣論述:

經調查發現35-44歲年輕族群住宅貸款量成長幅度占比最多,除台北市外購屋貸款人年收入以60萬元以下占比較高,可見低薪年輕族群已成購屋主力。因全球貨幣政策持續寬鬆暫無升息態勢、利率持續低檔、國內市場資金充沛以及自住客剛性購屋需求支撐等因素均帶動國內不動產市場交易熱絡,使得公、民營銀行房貸業務競爭加劇,紛紛祭出優惠貸款吸引消費者搶攻市場佔有率。L銀行順應當前購屋趨勢,推出差異化之階段式還款方式貸款因應市場需求,追求永續發展。本研究以深度訪談之方式了解階段式還款方式貸款的策略分析與建議,先以商業模式及SWOT分析找出訪談方向並設計題目,因考量受訪可及性,故以抽樣訪談銀行主管、第一線放款經辦及特定潛

在申貸客戶共13人,以訪談所得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結果發現目標客群應鎖定在年輕族群首次購買「低總價」之房屋,申貸者屬性選定在(1)中高所得且單身、偏好資金運用彈性較高者(2)雙薪小家庭、負擔較大者(3)受限目前能力所及但未來有換屋需求者,上述對象所任職企業應較具規模、穩健、產業前景較佳、薪資成長可期等特性。在推廣通路方面應與建商客戶維持良好關係,善用垂直整合服務把握後續整批個人購屋分戶貸款行銷機會。另外應多面向考量授信風險以健全商品機制提升行員推廣意願,以嚴謹、專業及高敏感度審視案件並確實遵守徵授信準則篩選合適申貸者,佐以授信評等機制進一步檢視借款人風險等級以提升授信品質,以期在滿足客戶需求的同

時確保銀行債權。本研究希冀作為金融同業未來在承作類似商品時,為企業尋求有效的定位、推廣策略及改善建議以供參考,在創造客戶滿意價值的同時提升金融機構貸放質量,達到雙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