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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地主權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和黃振國的 房地合一稅申報.節稅規劃一手掌握(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召開「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 權利人 ...也說明:(一) 地主最關心的兩件事就是權益和期程,因為這個案子已經. 很久了,不知道住都中心這邊有沒有一個期限 ... 分屋地主想以危老條例進行開發須取得全體所有權人之同意,.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學程(EMBA) 詹文男所指導 林峰池的 危老建築合建分回比例之研究 從《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觀點探討 (2021),提出危老重建地主權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危老合建分回比例、同坪數分回、危老獎勵、危老合建模式。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碩士班 洪啟東所指導 陳姿聿的 原住民傳統領域與再生能源開發衝突之探討:以臺東縣知本濕地光電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光電再生能源、原住民傳統領域、知本濕地、利害關係人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危老重建地主權益的解答。

最後網站王進祥仲裁人 - ::中華民國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則補充:十八、去建商化之嫌? 23. 都市. 更新. 自主. 都更. 危老. 重建. 去建商化 ... 地主戶. 權益不願. 給建商. 自主都更商機? 政府欠缺. 強制都更.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危老重建地主權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危老重建地主權益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危老建築合建分回比例之研究 從《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觀點探討

為了解決危老重建地主權益的問題,作者林峰池 這樣論述:

本研究藉由《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實施,建構一套簡易的評估模式,推估台北市不同區域同坪數分回時的依循標準,讓地主、建商或土地開發業者在分析市場行情與土地條件之後,於合建條件協調時,縮短彼此之間的磨合期,使危老重建推動更加活絡與透明,促使土地價值能被有效的開發與利用。經結果顯示,危老獎勵值在不同行政區域與是否含公設對於同坪數分回均有不同的差異。當危老獎勵值16%時,台北市各區域均可含公設同坪數分回,但均不可不含公設同坪數分回;當危老獎勵值39%時,台北市各區域均可含公設同坪數分回,但不含公設同坪數分回之區域則偏向於精華地段。此外,坪效係數與公設比高低往往分別是建商與地主相當在乎的

重點,本研究亦透過公式推估出最佳之規畫方向,提供建商最佳的投資效益,與地主共同達成雙贏的合建模式。

房地合一稅申報.節稅規劃一手掌握(三版)

為了解決危老重建地主權益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要搞定房地合一新制,首先要搞定申報書!但怎麼填?怎麼看?節稅奧秘為何?本書按個人房地交易所得稅之一般實例、自住房地優惠、重購案件、非自願因素交易、交易自建或合建房屋五類例舉填寫範例,先就各欄位說明填寫要領,再舉案例示範如何填寫實際申報書,並輔以節稅要領說明。本書就是面對房地合一新制的最佳利器,申報、節稅規劃全盤掌握!  

原住民傳統領域與再生能源開發衝突之探討:以臺東縣知本濕地光電為例

為了解決危老重建地主權益的問題,作者陳姿聿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臺東縣知本濕地與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上之「太陽能光電教育及示範專區開發計畫」(簡稱:知本濕地光電案)為案例探討,釐清案例的法規與程序衝突,分析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權利與互動關係;並從中探討「知本濕地光電案」的衝突起因,以及後續帶來的影響與改變。本研究認為濕地開發、再生能源建置與原住民傳統領域諮商,都有各自的爭議機制,而與三者有關的「知本濕地光電案」會有更多利害相關人與交互的衝突。因此,本研究基於文獻蒐集、田野調查及深度訪談等研究方法,輔助個案研究法與利害關係人分析法;發現:(1).司法與行政的衝突:《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與《濕地保育法》的競合,導致

「知本濕地光電案」在選址、諮商的行政程序產生衝突;(2).利害關係人的權利與關係:參與決策程序的利害關係人多為立場一致且高影響力,導致權利集中;但,非參與決策的外部利害關係人,透過緊密合作提升在「知本濕地光電案」的影響力,並加以牽制立場不同的利害關係人;(3).空間規劃與選址評估: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土地價值認知差距導致選址爭議,如何透過溝通與土地適宜性評定是再生能源在原住民傳統領域開發要解決的問題。本研究貢獻在於期望能作為其他同樣涉及濕地、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再生能源開發案的參考,避免同樣的爭議再次發生,達成環境、原住民權益與再生能源共榮發展。